“我的工作不包括評論這個。”
“好吧,”她笑了笑說,“有其余進展記得聯系我。”
我在開車回市區的路上,吳警官打電話給我,他問我需不需要鄭夢琪的錄音。
“我覺得光看字也看不出情感出來,作家嘛,好像都是需要寫點真情實感?錄音聽上去要更立體一點,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可以拷出來發到你的郵箱里。”他說。
我向他道謝,這很重要,讓他一定要發給我。
“還有一個事我覺得可以跟你說,你今天來倒是提醒我了,我查了查鄭夢琪最近的動態,她在申請減刑。”
“嗯?”
“或許這是一個契機,你用作家的身份采訪她,她應該也很愿意見你?畢竟申請減刑的話,也需要一點正面的東西,她肯定會把自己更好的一面展現給你,至于真假,那就得你自己判斷了。”
“是個好辦法。”
“2000。”他突然說,“打包價,我覺得不貴。”
“1800。”我沒砍多少,雖然200不多,但我不能讓他覺得我什么價格都能一口答應。
“成交。”他的心情不錯,“我再跟你說個細節,鄭夢琪在被捕之前操作過她媽媽的股票賬戶。”
“買還是賣?”
“賣出,印象中賣得還不少,這筆錢下落不明。”
“當時沒人追問嗎?”
“這個細節沒那么多人在意,我在想可能辦案人員想當然地認為那筆錢是拿來還貸款了。”
我覺得不太對勁,我說:“股票難道不是t+1的交易機制嗎?她周日犯罪,周一早上賣股票,這筆錢周二才能到賬,周二她已經被限制人身自由了。”
“那叫刑拘。”
“不論如何,她是用不上那筆錢的。”
“你說得有道理,而且現在回過頭來看,這個舉動就很奇怪。假如你頭天犯下了滔天惡行,第二天你還有心思去賣媽媽的股票嗎?更何況是在決定自首之后,她應該知道自己用不到這個錢吧?更不要說想到要用這筆錢還貸款了。”吳警官分析道。
“我去咨詢一下券商的工作人員,看看能否找到這筆錢的去處。”
“作家的人脈還挺廣的。”
“我該怎么把錢給你?”我沒有接他的話。
“轉賬吧,千八百的事兒,沒人查。我掛了電話給你發卡號,你也記得給我你的郵箱。”
我回想起鄭夢琪的自白書和法醫的鑒定報告,現場一團亂,她也說自己那時候十分驚慌,有一些自暴自棄的行為,第二天她就冷靜地吃早飯,再賣股票,然后報警。
這樣會不會太割裂了?
還是說,這件事不僅她一個人參與?
打定主意后,我又給陳雅打電話,希望她可以把那個證券公司的工作人員約出來,看能否調查到那筆錢的動向。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