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自白是復印件,最后一頁的背面還附有法醫的尸檢報告,很短,沒有注明是誰寫的,感覺只有結論,可能是吳警官特地給我節選的一段。
尸檢報告的結論里提到:死者頭部的傷勢是由笨重而堅固的物體敲擊或連續敲擊造成的。這些傷勢是死前造成的,不是致命傷。雖然沒有明確的證據可以證明搟面杖是兇器,但也沒有證據證明不是。現場發現的搟面杖上確實有兩名死者的皮膚組織。兩具尸體的死因都是在肢解的時候,被刀割傷頸部動脈導致的失血過多。沾滿血跡的斧頭很鋒利,據兇手交代,他們家平時經常會用斧頭劈砍木柴,用于日常生火做飯以及冬天取暖用。鄭羽琪的頸部傷口和肢體上的淤青顯示,她的頸部在被菜刀割開之前,就已經被斧頭砍過好幾次。
我皺了皺眉頭問道:“這尸檢報告準確嗎?”
“千真萬確。”
我接著往下看,沈麗的尸檢報告顯示,她手臂上的幾處外傷通過生活反應的檢測,是斧頭在她死前造成的,這說明她曾恢復過意識,并試圖用手擋住斧頭的劈砍。
“看完了?”吳警官問。
我點點頭,一時間說不出其他的話,尸檢報告上的每一個字我都認識,但組合在一起卻變成一只無形的手扼住我的喉嚨,讓我幾近窒息。
“我跟你說過了,我真不知道這代人是怎么了?平時吃家里用家里的,居然還能對自己的媽媽痛下殺手,完全是畜生行徑。她絕對是有暴力傾向的神經病,不過還好當年精神鑒定沒有讓她逃脫法律制裁,她罪有應得,沒有被槍斃是這個國家給她的恩惠。”
“你當年去過現場嗎?”
“去過,我這輩子就辦過這一件大案子,記憶猶新,我他媽的連胃都要吐出來了。”
“這些材料我可以帶走嗎?”
“你花了錢,當然可以拿走。不過我還是那句話,不要提到關于我的任何事情,我不想摻和進來,不過我覺得根據現在的出版氛圍,你這本書寫不成。”
“沒關系,碰碰運氣總是好的。”
“那我就先回去了。”
“吳警官,如果我想見見她,應該找誰?”
“見誰?”
“鄭夢琪。”
“你真是作家?”
“如假包換。”
“那我建議你不要有這種想法,我見過她幾次,每次都讓我覺得不舒服,她腦子有病,又胖又丑,她除了給你幸福的生活添很多堵之外,什么都幫不了你,真的。”
“萬一我需要見她一面,有渠道嗎?有報酬。”
“那我可以幫你問問,她在市區的某座女子監獄里,如果你真要去,我確實有熟人可以打聽一下。”
“那就麻煩你了。”
我給陳雅打語音通話,告訴她我的進展。
“你昨天沒有跟我說這個案子居然這么血腥,這真的是激情殺人?我看法醫的報告覺得不太像。”
“路老師行動夠迅速的。”她夸獎道,“關于這個案子的大多信息我其實也是當年看新聞,我只探望過鄭夢琪一次,她不是很歡迎我。”
“或許她知道你對她媽媽的遺產有想法。”
“當然知道,我也明確跟她說過。她不配得那筆錢,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