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布做這樣的事情,是長年累月,見縫插針地做,他給自己定下一個目標,所有六品官以上的官吏全部面試完,在此基礎上再面試三分之一的七八九品官吏。
呂布后來有幾分厭倦了這樣的面試方法,畢竟官吏太多,一個個地面試太累,后來他干脆一次性面試一大群人,洞察每個人的秘密,再到后來,呂布決定還是由中下層民眾監督吧,那還是比自己一個人監督要輕松要客觀。
在地方區域設置上,呂布引進了一個社的編制,是從后世的社區變化而來的,一個社既是一個行政區劃,更是一個互助勞動社,這個社里面的官吏、富商、地主都要簽訂扶貧助困的契約合同,扶貧最多者為士、紳、勛等爵位,扶貧不力者則撤去他的爵位,并給予相應的罰款。若是這個社里面有餓死的,這個社里簽訂人都有罪,官員撤職。富翁罰沒家產,若有瞞報不為者,全家為奴。呂布希望通過這樣一個方法,逐步建立一個“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眾生相濡以沫的社會。
倭國雖然有千般罪惡,但他們有一點很讓呂布羨慕。就是他們有一個龐大的中產階級構成的穩定的橄欖形社會,呂布也在大漢建立起由寒門庶族、軍人、文士、商人、工匠、自耕農、小地主組成的中產階級,以對抗那些世家大族。
呂布希望將來大漢的主體社會是八成中產,一成權貴,一成貧賤,貧賤皆因懶惰而非制度。
呂布通過掌控的情報組織,嚴厲打擊那些妄想打造世家大族的妄人,不論他才能多大,都一律鏟除。
呂布還讓天子劉辯以汝南袁家的反面例子。下詔禁止世家結親,禁止世家聯姻,因為那樣的強強聯合組成的力量太過強大,威脅皇統,皆謀逆之罪,世家想要長久下去,就必須要跟寒門庶族、貧民結親。
呂布為了防止下面的將領尾大不掉,開始逐步地廢除部曲制度。根據每個人的職位,只準容許有一到一百名衛士。多者視同謀反,而且還有各級參軍率領的憲兵隊伍進行監控,相信以后謀反的幾率少之又少。
為了防止那些世家大族再次發動叛變,呂布逐步取消那些世家豢養的家兵、門客,把他們的家兵歸整到地方郡縣兵或建設兵團的體系里面,至于世家豪富們的安全。則聘請由各地退役郡縣兵們組織起來的護衛,這些護衛組織都掌握在當地郡尉、縣尉手里,而郡尉、縣等各地武官全部是從呂布麾下走出去的親信將士。先從那些叛亂世家、貪腐世家開始著手削除他們的武力,進而推及到中立世家、親善世家,到最后。下了嚴格的命令,不準任何家族蓄養士卒,不準私自持有兵器,否則視同謀反,一舉把世家叛亂、擁兵自重的根子給除掉了。
在全民皆兵的國策中,添加了一條:“家仆、雇農皆有權力和義務從軍,家主不得阻攔,若阻攔也視同謀反。”這一條也遏制了某些世家家主們妄圖通過武裝他們的家仆、雇農進而擁兵自重甚至叛亂的打算。
呂布在這五年時間里,除了一心一意要把溫縣司馬家、太原王家、弘農楊家、汝南袁家給滅掉,他還想滅掉那些在魏晉時期崢嶸起來的瑯邪王氏、譙國桓氏、潁川庾氏、蘭陵蕭氏,特別是東晉王導、王敦的祖父王祥所在的瑯邪王家,可當呂布派人去瑯琊郡,想借機除掉那個制造出臥冰求鯉的愚孝謊的裝逼犯王祥時,王祥卻嗅到什么味道似的,搶先一步,扶母攜弟遠避廬江,隱居起來,呂布派出的特工遍尋不著,遂罷之。
呂布十分清楚,這些依靠經學、孝悌起家的世家大族都是善于偽裝的貨色,就像溫縣司馬懿在曹操、曹丕、曹叡下面都夾著尾巴做人,呂布除了消滅那些明面上對自己有敵意的世家,對那些暫時依附自己的世家,比如河東衛家、河東裴家、清河崔家、巨鹿田家等世家,他一直留著戒心,從來不會讓任何一個世家坐大,也不會像曹魏皇室那么愚蠢地讓司馬懿、司馬孚、司馬朗都位居高位。
天子劉辯的時日已經不多,呂布就讓他為自己做一把殺豬刀,讓劉辯頒下詔令,強力推行分家制度,每個世家都只能有一兩個子弟留在原籍,其他子弟結婚后須要搬遷到其他地方,讓那些子弟眾多的世家四分五裂,分散各處,嚴格控制某些家族在軍隊、官場的實權位置,以遏制世家對皇權乃至對呂布自身權力的反撲。(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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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有人抨擊說有地域歧視,可現實中地域歧視是南方人先對中原人的,立都在洛陽,為什么不能用洛陽話,難道要用南蠻、山越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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