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去鎮上收一批木料,碰到一個老農。”狼烈走到窗前,和林天并肩而立,“他蹲在路邊賣柴,我問他一擔柴多少錢,他說三文。我說太便宜了,他說能賣出去就不錯了,家里等著買米下鍋。”
“我多給了他兩文,他千恩萬謝,說我是好人。我就問他,家里幾口人,田里收成如何。”
狼烈的拳頭無意識地攥緊了。
“他說,他家五口人,佃了地主二十畝地。風調雨順的年景,一畝能收兩百斤谷。二十畝就是四千斤。聽起來不少,對吧?”
林天依舊沉默,只是眼神更加深邃。
“可地主收四成租!四千斤要先交一千六百斤!剩下兩千四百斤,官府要收田賦、丁稅、雜捐……林林總總又拿走一千三四斤!最后落到他手里的,不到六百斤!”
狼烈的聲音開始發顫:“六百斤谷子,碾成米不過四百多斤。五口人,一年!還要留種子,還要應付婚喪嫁娶,還要……”
“活不下去。”林天終于開口,語氣平靜得像在陳述一個事實,“所以他要賣柴,所以他的孩子面黃肌瘦,所以他會為了五文工錢拼命干活,所以有人寧愿賣身。”
“是!”狼烈猛地轉頭看向林天,“首領,這大端王朝,簡直是敲骨吸髓!他們收走的何止一半?七八成都拿走了!剩下的那點,連活命都不夠!”
他的胸膛劇烈起伏,眼中滿是對這不公世道的憤怒。
林天卻笑了。
那笑容很淡,淡得像窗外將盡的余暉,卻讓狼烈莫名地心頭一凜。
“狼烈,”林天緩緩轉過身,目光直視著他,“你覺得,我們天部落……收多少?”
狼烈一愣:“我們……”
“天部落的田地,是誰的?”林天問。
“是……是部落共有的。”
“天部落的糧食收上來,歸誰?”
“歸……歸部落倉庫。”
“天部落的工匠打造的農具、燒制的陶器、織出的布匹,歸誰?”
“也……也歸部落統一分配。”
林天的笑容更深了:“那么,天部落的百姓,一年辛苦勞作,最后自己手里能留下多少糧食?多少布匹?多少陶器?”
狼烈的額頭上,滲出了細密的汗珠。
他忽然明白了林天在問什么。
天部落,收走的不是一半,不是七成,是……全部。
“首領,你的意思是……”狼烈的聲音干澀。
“我的意思是,”林天一字一句地說,“從收走的比例上看,天部落比大端王朝更‘狠’。大端朝的佃農至少還能留下不到三成,而天部落的領民,一顆米、一寸布都不能私留——所有的產出,都屬于部落集體。”
狼烈張了張嘴,卻說不出話。
他的腦海中飛速閃過天部落的生活畫面:公共食堂里熱氣騰騰的飯菜,按季發放的新衣,整齊堅固的房屋,孩子讀書的學堂,生病可以去的醫館……
然后又閃過臨江鎮的景象:破敗的窩棚,面黃肌瘦的孩童,為了一文錢爭得頭破血流的人們……
為什么?
為什么收走全部的天部落,人們能吃飽穿暖,笑容滿面?
為什么只收走七八成的大端朝,百姓卻活不下去?
“想不通?”林天走到桌邊,倒了兩杯水,遞給狼烈一杯。
狼烈接過,手有些抖。
“問題不在于收走多少,”林天喝了口水,聲音平靜而清晰,“而在于收走之后,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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