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布之所以先提出“道德面前人人平等”,是因為在這個國度,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法制代替不了道德。
中國文化的思想內核是群體意識,對于這樣一種文化而,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處理人際關系,維系群體生存,這就只能靠道德,不能靠法制。因為法制只能規定人們不準做什么,不能規定人們必須做什么,它只能規定不得傷害他人,卻不能規定必須熱愛他人;只能規定不得損害群體利益,卻不能規定必須為群體謀求利益。即便規定,也頂多只能規定你出力,無法保證你盡心。對于處理人際關系,維系群體團結,法制在許多方面都是無能為力的。比方說,一個人夠不夠意思,講不講交情,能不能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有沒有為群體利益獻身的精神等等,法制都管不了。所以,法制代替不了道德。
相反,道德卻有可能代替法制。儒家就喜歡玩這種臆想,如果每個人都是正人君子、菩薩圣賢,這樣的社會,還需要法制來防范或者保護某個人嗎?
很顯然,“以道德代法制”是否可行,關鍵在于有沒有能使整個社會的全體成員都成為道德高尚的人。在這里,重要的是“一個都不能少”。因為“千里之堤,潰于蟻穴”。有一個不道德的,就可能會有十個、一百個、一千個、一萬個,最后就是不可收拾。但,有誰能保證一個不落地都是道德高尚者呢?沒有。至少目前沒有。所以,“以道德代法制”就只能是理想,變不了現實。
但首先就要做到“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共識,然后才能求取下一步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成功地說服了鄭玄接受了“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提法后,呂布又拜見了太傅蔡邕、太師馬日磾、太保黃琬等大儒。同時又會見了管寧、王烈、王朗、華歆等儒者,呂布跟他們討論了“道德面前人人平等”。
“道德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儒家人本思想的內核,呂布只是把它提煉出來,這些儒家學者以為呂布是要大興儒學,自然無不景從。
呂布真的是想大興儒學,不過他大興的儒學并不是那些世家人物所希望看得到的。
孔子的思想里面是有人人平等之說。除了“子所不欲勿施于人”之外,他曾說過“有教無類”,主張教育的對象不應分貴賤賢愚,而要一視同仁,開平民教育之先河,在教育上主張人人平等。
呂布就曾用孔子的“有教無類”等教育思想,痛批過那些反對呂布大開官學的世家官僚,一力提倡了全民教育這個意義深遠的真正基本國策。
呂布日后也要用儒家第二位圣人亞圣孟子的論來為自己日后的政治改革鋪好思想改造的路。
后世很多人是人云亦云地批判儒家是民主自由的大敵,實際上真正的未曾被閹割的儒家亦推崇民主。而孟子實乃中國第一位民主思想家。
呂布從二十一世紀而來,民主、自由、人權、平等的觀念已經深入他心,以他現代的觀念去看儒家三位名家孔子、孟子、荀子三人,各有所長,其中孟子最讓呂布尊重。
孟子提過人格平等的思想,“舜,人也;我,亦人也”“堯、舜與人同耳”“人皆可以為堯舜”。說在人格上普通百姓與圣王是平等的,這也是呂布推出“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一大理論根據。
孟子的思想里面最為呂布稱道的便是民本思想。他最為有名的論點當屬“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另外還有“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以及“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孟子在這里面,規定了君臣、君民之間存在契約關系,認為君主應以愛護人民為先,為政者要保障人民權利。若君主無道,人民有權推翻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