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有封地的爵位,一般都要靠戰功,若是治政之功,按照功德分來論是戰功的一半,一般來說,六部尚書、州刺史的爵位往往不如地方上一個州將軍或郡尉。
這些爵士們擁有了封地,同樣擁有了監督封地官吏、保障封地民眾權益、救護轄地百姓的義務,封地里若有災害,爵士必須要開倉放糧救助百姓,若因救助不利而有死難者,爵士的爵位會往下貶斥甚至收回,若有隱瞞不報者,收其爵位,若欺壓百姓、阻止百姓上訪者,也收其爵位。
爵士對封地內官吏有監督之權,若有貪腐無能的官吏,爵士須報請御史臺,將該官吏繩之以法;同樣若爵士及其家人犯法,此地官吏亦有權報請御史臺。
呂布之所以這樣設置,是因為他從后世敗壞的吏治上體察到這一點,皇室貴族是官民對立中的第三方,可以監督防止官僚公權力過大害民,爭取貴族、官吏、平民三方勢力平衡。
為了防止貴族與官吏的勾結,呂布又面對廣大出身于非官吏家庭的軍人、文人、商人、自耕農、小地主額外增設了勛爵、士爵兩級四等爵位,沒有封地,年俸也很微薄,卻因為是給予那些有重大或特殊貢獻的平民們傲然屹立于豪強、權貴、官吏面前的榮譽,榮譽的價值高過金錢,所以勛爵、士爵并不在乎年俸微薄。
普通軍人只要戰功到達一定程度,均有望封爵,那些未曾做官的讀書人,若是在穩定社會秩序、普及文教、幫助異族漢化上做出突出貢獻的亦會被封爵,那些在幫困扶筇慈善事業上做出杰出貢獻的小地主、商人,會被封為士爵,那些每年上繳糧賦最高的自耕農或小地主、那些上繳商稅最高的商人,亦會被封為士爵,是貢獻特別突出的平民階層,更有望獲封勛爵。
除了軍人之外的其他階層榮獲爵位有一個嚴格的要求,都不能出自文官家庭,要官宦跟貴族截然分開。
封士爵、勛爵的權力都掌握在中央朝廷吏部、禮部,地方上官吏、豪強均無權插手,以免中下層官吏、豪強狼狽為奸,玷污了士爵、勛爵的榮耀。
王、公、侯、伯、子、男爵位可世襲,但諸代遞減,后代若無功于社稷,則再降一級,逐次降低,而關內侯、關外侯、勛爵、士爵這四個爵位不可世襲。
每個爵位都有衡量的功德分,以戰功優先,其他功績為戰功一半。
貴族在法律上有特權,他們的特權是除十惡不赦之外,皆用爵位來換取免除死刑,量刑要上一級刑曹審理,并經御史臺、廷尉審核方可處刑。
貴族在面對公權力時有特權,他們有監督封地官吏的權力,也有指責所有官府行為的權力。
貴族在婚姻上有特權,娶妻納妾多少有限制,公、侯、伯、子、男、勛、貴、紳、士以此類推,一個個地遞減,士爵只能娶二個,沒有爵位的男子只能有一個女人,以此激勵大漢子民努力為大漢做出貢獻。
呂布原來是溫縣侯,若加升一級,便為溫縣公,簡稱溫公,呂布覺得聽起來很是不妥,又因為溫縣距離鄴城較遠,便干脆放棄了原來那個響亮的溫侯。
呂布又在鄴城附近選了武安縣為自己的封地,便成了武安縣公,簡稱武安公。
跟呂布一起升任縣公的是功勛卓著的大漢宿將皇甫嵩、朱儁,皇甫嵩的封地在他家鄉安定郡朝那縣,朱儁的封地在他的家鄉會稽郡上虞縣,其他朝廷老臣如蔡邕、馬日磾、黃琬等人雖無軍功卻有治政之功,皆封為縣侯,擇其家鄉為封地。
而呂布的親信里,功勛大、資格老的多封為縣一級爵士,功勛資格差一點的封為鄉一級爵士或亭一級爵士,關內侯、關外侯、勛爵、士爵更是封了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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