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歆、王朗為了撤換地方上不稱職的官吏,請求御史大夫田豐的幫助,從御史臺、吏部派出許多觀察使,分赴各地,觀察使的匯報一到,庸官的姓名就從簿冊上勾掉。
田豐見華歆一手舉簿、一手執筆,儼若無情的閻羅判官,便從旁勸諭:“你這大筆一勾,可就有一家人要哭!”華歆回答說:“一家人哭,總該比幾個郡縣的人哭好些!”
呂布覺得田豐、華歆的對話很耳熟,仔細一想,竟然類如宋朝范仲淹跟富弼的對話。
呂布突然發現,自己最近趁著四邊平靜的機會,推出的各項改革措施,竟然跟當年范仲淹搞過的很像。
呂布回顧一下當年范仲淹改革的各項措施,因為那次失敗了,失敗的根本原因不僅在于既得利益集團的強大,更在于宋仁宗的短視與退縮,宋仁宗如此,他兒子宋神宗也如此斷送王安石的變法改革。
其實宋仁宗、宋神宗那樣的人物,在很多時代都屢見不鮮,口口聲聲地說要改革、要改革,實際上是稍微有點阻力,就放棄了那些絕對利國利民的好措施。
明朝張居正的改革絕對是對的,可惜又被短視愚蠢的萬歷皇帝給推翻了。
戊戌變法也是對的,又被慈禧太后推翻了。
此后的若干改革,特別是涉及到官僚權力約束監督的體制改革,都是嘴邊泡影。
呂布若是任由官僚權力像怪獸一樣無限膨脹,然后傷害民眾。然后葬送一個國家,他活著又有什么意思,所以他要堅定不移地推行各項改革,特別是體制改革。
改革的阻力都來自既得利益集團,這一點,東漢如此,北宋如此,某個朝代亦如此。
呂布就以范仲淹的改革失敗引以為鑒,更加堅定了自己改革的勇氣和信心。
北宋慶歷三年九月,宋仁宗催促范仲淹等人。拿出措施,改變“冗官、冗兵、冗費”的局面。范仲淹、富弼和韓琦,連夜起草改革方案,特別是范仲淹,認真總結從政二十八年來醞釀已久的改革思想,很快呈上了著名的新政綱領《答手詔條陳十事》,提出了十項改革主張:
其一,明黜陟,即嚴明官吏升降制度。那時。升降官員不問勞逸如何,不看政績好壞。只以資歷為準。故官員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因循茍且,無所作為。范仲淹提出考核政績,破格提拔有大功勞和明顯政績的,撤換有罪和不稱職的官員。
這一點,某個朝代貌似做到了,但很多政績是帶血、帶灰塵的,呂布在這東漢末年要求各地官吏的政績必須要得到當地民眾的認可。而不只是上級的認可,這一點,可能要付諸于后來的議會制度來幫忙把關。
其二,抑僥幸,即限制僥幸作官和升官的途徑。北宋時期,大官每年都要自薦其子弟充京官,一個學士以上的官員。經過二十年,一家兄弟子孫出任京官的就有二十人,這樣一個接一個地進入朝廷,不僅增加了國家開支。而且這些紈绔子弟又不干正事,只知相互包庇,結黨營私。為了國家政治的清明和減少財政開支考慮,應該限制大官的恩蔭特權,防止他們的子弟充任館閣要職。
這一點,東漢末年最為嚴重,若不是呂布以一己之力力挽狂瀾,可能東漢官場真的就只是世家子弟的天下,而放在某個朝代,亦是如此,從上面到下面,真正實權部門頭腦幾乎都是官二代,貧二代只有為他們墊腳的份了。這一點,在某個朝代幾乎改革不動了,但在東漢末年,呂布不認輸。
其三,精貢舉,即嚴密貢舉制度。為了培養有真才實學的人,首先應該改革科舉考試內容,把原來進士科只注重詩賦改為重策論,把明經科只要求死背儒家經書的詞句改為要求闡述經書的意義和道理。這樣,學生有真才實學,進士之法,便可以依其名而求其實了。
宋朝、明朝乃至清朝,都沒有做到這一點,呂布寄予希望的東漢末年,在他的鐵腕下,隨之而來的科舉當以實際治政能力測試為一大考點,詩賦、儒家經典只是參考。
其四,擇長官。針對當時分布在州縣兩級官不稱職者十居**的狀況,范仲淹建議朝廷派出得力的人往各地檢查地方政績,獎勵能員,罷免不才;選派地方官要通過認真地推薦和審查,以防止冗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