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鳳文回答道。
鄭鳳文回答道。
“兩年的話,總數就是四萬八千元。”
宋思銘算出數字。
“四萬八?”
“現在四萬八一畝地都買不了,一百五十畝就這樣送出去了,這里面能沒有貓膩?”
陳陸立馬展開攻勢。
雖然目前來看,很難靠著第一次分地的數據,獲取補償,但只要能把這一百五十畝地的轉讓非法化,就還有利可圖。
“你也說了,是現在四萬八買不了一畝地,你知道四十年前的四萬八,是多大一筆錢嗎?”
鄭鳳文立刻進行反駁。
“就算四十年前的錢值錢,換算下來一畝地,才三百多塊,合理嗎?”
陳陸也算起賬,算完賬,又問宋思銘:“宋書記,您剛才可是說了,當時的農村人均年收入是五百元,一個人干一年,就能買一畝多地?”
盡管宋思銘知道陳陸就是故意挑毛病,但陳陸算的這個賬還沒毛病。
土地一向是農民的根本。
其價值如果用農民收入來衡量的話,放眼整個歷史,也沒有出現過農民一年收入,就能買一畝土地的情況。
所以,單純從數字上看,當年干泉鄉政府用兩年的提留款,換陳鄭莊村一百五十畝土地,確實是不怎么合理。
“老支書,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內情?”
宋思銘問鄭鳳文。
“確實有內情。”
鄭鳳文解釋道“當時剛剛改革開放沒多久,各處都在搞建設,建筑材料,特別是紅磚的需求量特別大,可當時又是計劃經濟,沒有批條什么都買不到,干泉鄉很多想蓋磚房的農民,拿著錢卻買不到磚,鄉領導就想自己建一個磚廠,解決本鄉用磚困難的問題,建設磚廠的時候也沒考慮賺錢,基本上就是一個公益項目,而選來選去,也只有陳鄭莊村那一百五十畝地比較合適,因為那一片都是黏土,只有這種土才能燒磚。”
“也就說,鄉政府要解決全鄉的問題,最后卻讓咱們陳鄭莊一個村買單?”
陳陸接茬道。
“你以為那個年代的人,都跟你一樣,這么斤斤計較嗎?那個年代的人,都是有大局觀的。當時,為了這件事,還開過村民大會,第一個舉手表示同意的,就是你爺爺!”
鄭鳳文告訴陳陸。
“那是那時候信息不發達,他不知道土地的價值。”
陳陸依舊嘴硬。
“但他知道磚的價格,你爸住的那個宅子,就是用磚窯廠的第一窯磚蓋的,就因為及時蓋好了磚房,你爹和你媽才能結婚,不然,他們倆的婚事根本成不了,也不可能有你!”
鄭鳳文直接把陳陸家的歷史翻了出來。
“……”
這件事,陳陸還不知道,頓時憋了個大紅臉。
而一旁的宋思銘也算是聽明白了。
“總的來說,陳鄭莊村為了全鄉的發展,還是承受了一定的損失的。”
宋思銘給當年的土地轉讓定性。
聽到這樣的定性,陳陸又來了精神,“既然我們村承受了損失,是不是應該給我們村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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