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
港島。
銅鑼灣街頭,人聲鼎沸。
洪興銅鑼灣揸fit人靚坤的頭馬傻強一通電話過后,這里瞬間集結了上百個小弟。
“強哥!!!”
眾人齊聲喊道,氣勢沖天。
傻強環視一圈,臉上露出滿意的神情。
他側身指著身邊那個穿黑風衣的年輕人:“這位就是坤哥的親表弟……”
說著,他用力拍了拍那人的肩,“坤哥已經發話了,讓表弟挑至少五十個兄弟去慈云山走一趟,亮亮場子,立立威風,為他打響名號!”
說完,傻強接著轉過身朝身旁這個年輕人說道:
“阿勝,人我給你叫齊了,能帶走多少,就看你自己本事了。”
被稱作阿勝的年輕人,名叫高志勝。
他原本不屬于這方世界,而是二十一世紀的普通牛馬,在一個雷雨交加的夜晚,他在酒宴散場后獨自駕車回家,迎面撞上了一輛泥頭車,再睜眼就穿越到這個刀口舔血的港片世界之中。
就在半小時前,高志勝在乾坤影視公司見到了他的老表、傳說中洪興火氣最大的扛把子——靚坤。
對方一身亮眼橙色西裝,走路帶風,痞氣十足。
平時為人囂張跋扈的靚坤對他這個表弟,態度倒是出奇客氣,當場吩咐傻強召集人手,任由高志勝挑選五十人以上,去慈云山張揚一番。
慈云山是大佬b的地盤。
靚坤和大佬b暗中較勁多年,早就相互不對付。
這次讓表弟帶人過去慈云山,擺明是要給大佬b一個下馬威,告訴整個江湖:我靚坤的表弟,想去哪混就去哪混!
站在人群中央,高志勝神情淡然,仿佛眼前這百來號人不過是棋盤上的子。
“各位兄弟,我叫高志勝,你們可以叫我阿勝。”
他聲音不高,卻字字清晰。
傻強在一旁默默觀察,心里暗自點頭:這小子,有點范兒。
“有誰愿意跟著我高志勝,擔保你們以后穿西裝打領帶,手拿大哥大,妞泡不完,鈔票花不完。”
高志勝頓了頓,接著語氣陡然一沉:
“但有一點我說清楚——誰要是三心二意,陽奉陰違,別怪我不講情面。”
他環視眾人,嘴角微揚:“現在,一分鐘時間——愿意跟我去慈云山走一遭的,原地不動;不想去的,后退三步。”
話音落下,全場鴉雀無聲。
一分鐘后,只留下了三二十人。
傻強沒插嘴,只等著看這位表弟接下來怎么收場。
“戴眼鏡的退出去,看起來沒膽量的也退下。”
高志勝淡淡開口,“我要的是夠惡,夠種的人。”
隨即,他從口袋掏出二十萬現金——這是他表哥靚坤給的經費。
“既然跟了我,那以后就是自家人。這些錢先請大家吃頓好的,再每人置辦一套體面行頭。”
錢一亮相,所有人眼神都變了。
二十萬!
在月薪不過千塊的年代,這筆錢足以讓一群街頭混混紅了眼。
“靚仔勝,我跟你干!”
“算我一個!”
“……”
原本二三十人的隊伍迅速擴到八十八人。
那些被篩下去的眼鏡仔和斯文青年只能干瞪眼,心里直罵娘。
……
“八十八位兄弟——十人一組,編成八隊。”
“剩下八個,留在我身邊,負責傳話跑腿。”
高志勝分配干脆利落,只記住了八個隊長和身邊的八人名字。
他當眾將現金分給各隊負責人和貼身八人,下令道:
“人要衣裝,佛要金裝。先去買身行頭,要夠派頭,夠氣場。記得給我捎一套紅色的西裝。”
“一小時內歸隊,明不明白?”
“明白!!!”
八十八人齊聲應喝,震得街角都在抖。
揮手散隊,眾人歡呼而去。
傻強看著這一幕,忍不住輕聲嘀咕了一句:
“阿勝,真有你的。”
“表哥讓我去慈云山露臉揚威,有沒有人安排車子送我們過去?”
高志勝開口問道。
“早就準備好了。”
“隨時都能動身!”
傻強拍著胸脯保證,一臉篤定。
“好!”
高志勝低頭看了眼手腕上的金表,勞力士,還是靚坤親手送的,值好幾萬港紙。
那金燦燦的表盤在陽光下一閃,晃得傻強眼睛發花。
坤哥對這個表弟,還真是沒得說啊……
這是鐵了心要捧他上位!
不到半小時,
高志勝召集的第一批人馬八十八個兄弟全數到齊。
清一色黑西裝筆挺,往那一站,氣勢立馬比先前強出一大截。
“勝哥,你要的紅色西裝拿來了。”
“要不是為了找這套紅西裝,我們早就回來了。”
高志勝滿意地點點頭,當著眾人的面,利落地換上紅色-->>西裝和同色長褲。
唰——!
傻強和那群小弟盯著一身鮮紅的高志勝,心頭猛地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