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當時……覺得酷吧。”
林奈實在是不能理解這種喜歡在自己身上紋身的行為,她連脖子上有顆痣都要點掉,不能接受自己身上有任何不白的地方。
唯一能讓她勉強理解的,就是談戀愛的小情侶,比方感情到了頭腦一熱想紋個對方的名字在身上表白。
那種純粹因為酷而紋身的,多半都是心智在初高中左右的男生。
林奈沒想到顧域居然也有中二過的時期,她實在是想象不出來那個畫面。
然而她自然也沒發覺,因為自己無意間聊到這個話題,那個抱著她的男人突然神色沉得十分復雜。
十二點一到,林奈果然刷出了耗子答應她要發的那篇稿子――《林黛兒,請你把搶來的歌還給林奈!》
我靠,耗子還真是會搞事情啊!
稿子內容基本是林奈交給他發的,有林奈寫《什么時候回來我身邊》的原稿,還有她交作品給孫蘋時的錄音。
因為林奈之前被坑過很多次,所以這次特意留了一手。
而對方可能是因為以前薅羊毛太容易,這次有點飄了。孫蘋居然在錄音里公然說出了讓林奈跟他們合作,長期給林黛兒當槍手這種話。
林奈看完新聞退出來,發現下面轉贊已經過萬了。
看來即使半夜,也擋不住吃瓜群眾躁動的心情。
林奈正想看看大家評論里的態度,突然感覺身上一重,身邊的男人翻身。
“啊……干什么?”
“我還有重要的東西沒看完呢,今晚先別…!”
――
第二天,關于那篇質疑林黛兒的稿子已經發酵。
而林黛兒公司燦星娛樂那邊,也已經做了處理。
林奈在中午醒過來,就看到林黛兒的號發了一則聲明。
聲明的大概內容是抨擊不實消息,強調自己是這首歌的原作者,警告造謠者再進一步擴散內容自己可能要使用法律途徑維權。
林奈以前也做過燦星的藝人,太了解這個公司的公關套路了。
先發個沒什么實際法律效益的聲明,營造出自己有理站穩腳跟的假象。
再聯系媒體將消息壓下去,同時引導粉絲攻占論高地。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