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晚上十時三十分,港島半山馮宅。
書房里只開了一盞臺燈,光線昏黃。馮耀宗坐在巨大的紅木書桌后,面前攤著今天的《香江日報》,頭版標題赫然是:“總警司王平安劍指地產商霧河案疑涉土地黑幕”。
他端起威士忌杯,琥珀色的液體在燈光下晃動。電視剛剛關掉,但王平安那張冷峻的臉似乎還在屏幕的殘影里。
電話響了。
“馮生,律所這邊準備好了。”律師的聲音傳來,“明天早上九點,我們會正式向法院起訴王平安誹謗、濫用職權、侵犯隱私,并申請禁止令,要求他停止一切針對您的不當論和調查。”
“媒體呢?”
“六家報紙的主編都打過招呼了,明天會有系列文章質疑警方辦案程序,強調‘無罪推定’。另外,兩名議員會在立法會提出質詢,要求警務處解釋為何在無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公開暗示商界人士涉案。”
馮耀宗笑了:“很好。還有呢?”
“那個叫肖寒的導演……還沒找到。警方在通緝他。”
“不用找了。”馮耀宗抿了一口酒,“他不會再出現了。”
掛斷電話,他起身走到落地窗前。從這里可以俯瞰整個維多利亞港,他的王國。
敲門聲響起。
管家端著一個銀托盤進來,上面放著一封信。“馮生,剛剛有人從門縫塞進來的。”
馮耀宗接過信。沒有郵票,沒有寄件人,信封是普通的白色。他拆開,里面只有一張照片。
照片上是他自己——站在西貢度假屋地下室的控制室里,透過單向玻璃看著拍攝區。拍攝日期是1月30日,霧河案發當晚。
照片背面用紅筆寫著:
“明晚八點,電視臺見。帶上五千萬現金,否則這張照片會出現在全港所有報紙頭版。——王平安”
馮耀宗的手微微顫抖。
不是害怕。
是憤怒。
王平安竟然敢直接威脅他?
他把照片揉成一團,扔進煙灰缸,點火燒掉。火焰吞噬了影像,灰燼升起。
然后,他笑了。
“想玩?”他低聲說,“那就玩大一點。”
2月4日,凌晨一時,西九龍警署。
王平安盯著白板上的時間線,眼睛布滿血絲。距離處長給的最終時限,還剩不到七小時。
“馮耀宗那邊有什么動靜?”他問。
陳志偉走進來,臉色難看:“他的律師團正式起訴你了,法院已經受理。媒體開始倒向,今天下午的《香江晚報》頭條是:‘總警司濫用權力,商界人人自危’。還有,兩名立法會議員聯名要求警務處長對你停職審查。”
“預料之中。”王平安平靜地說,“還有其他消息嗎?”
“有……壞消息。”陳志偉深吸一口氣,“接到報案,大埔一處廢棄工廠發現第三具女尸。”
房間里死寂。
“同樣的手法?”陸逸辰問。
“不完全一樣。”陳志偉將現場照片投影到屏幕上,“女性,二十多歲,窒息致死。但這次……尸體被包裹在透明塑料薄膜里,像木乃伊一樣。衣物也疊放了,但不是塔狀,是……十字形。”
照片上,一具被塑料薄膜緊緊纏繞的尸體平躺在地面,旁邊衣物被疊成十字形狀,上面壓著一枚硬幣。
硬幣是1990年新版的一元港幣。
“又是硬幣。”王平安走近細看,“但這次是新幣。兇手在升級……或者說,在展示‘進度’。”
“還有這個。”陳志偉調出另一張照片——尸體胸口位置,塑料薄膜外面貼著一張紙條,上面打印著一行字:
“土地要血,我給血。——馮耀宗”
會議室里所有人都倒抽一口冷氣。
“這是……直接簽名?”一名探員難以置信。
“太明顯了。”陸逸辰皺眉,“如果是馮耀宗,他不會蠢到留下自己的名字。”
“除非,”王平安說,“他在挑釁。或者……這是栽贓,但不是栽贓給他,而是栽贓給‘栽贓他的人’。”
眾人沒聽懂。
“假設有人想陷害馮耀宗,留下了他的名字。”王平安解釋,“但馮耀宗猜到我們會這么想,所以他故意留下自己的名字,讓我們以為‘這太明顯了,肯定是有人陷害他’,從而排除他的嫌疑。”
“多重心理博弈。”陸逸辰點頭,“但無論是哪種,尸體是真的,人死了是真的。”
“現場勘查結果?”
“鑒證科還在進行。但初步報告說,尸體同樣有凍傷痕跡,同樣檢測到琥珀膽堿殘留。死亡時間大概在昨晚十點到十二點之間。”
王平安看向時鐘——現在是凌晨一點。
“也就是說,在我們昨晚電視通報之后,他立刻又殺了一個人。”王平安的聲音冰冷,“他在回應我的通報,告訴我:你抓不到我,我還能繼續殺。”
電話響了。
是鑒證科緊急報告:“王sir,第三具尸體的dna結果出來了……和雪庫血跡中的第二種未知dna匹配。這是第二個受害者。”
“等等,”王平安皺眉,“第二具尸體是西貢那個,我們已經確認了身份。雪庫血跡有兩種dna,一種是第一個受害者阿玲,另一種未知——現在確認是第三具尸體。那西貢的尸體呢?她的dna不在雪庫里?”
“對。雪庫里只有阿玲和第三具尸體的血跡。西貢那具尸體……可能是在別處處理的。”
王平安陷入沉思。
三個受害者,兩個處理地點。雪庫處理了阿玲和第三具尸體,西貢的死者另有處理地點。
為什么?
“除非……”陸逸辰突然開口,“雪庫和西貢度假屋是兩個不同的‘工作室’。馮耀宗可能有多個場地,由不同的人管理。肖寒負責雪庫這條線,西貢那邊……可能還有其他人。”
“多人協作的流水線。”王平安明白了,“馮耀宗在經營一個‘謀殺產業鏈’。有人負責物色目標,有人負責‘處理’,有人負責‘演出’,有人負責清理……”
他感到一陣寒意。
這不是一個變態殺手。
這是一個犯罪企業。
“查馮耀宗名下所有偏僻物業,特別是那些長期空置、但有定期水電消耗記錄的。”王平安下令,“還有,查他的保險記錄。”
“保險?”陳志偉一愣。
“如果這是生意,就一定有盈利模式。”王平安說,“sharen表演收費是一部分,但那些受害者的死亡……可能還能帶來其他收益。”
一個可怕的猜想在他腦中形成。
凌晨三時,警務處金融犯罪調查科。
王平安敲開了調查科主管辦公室的門。主管是個五十多歲的老警察,姓鄭,正在加班。
“鄭sir,幫我查個人。”王平安將馮耀宗的資料遞過去,“我要他過去五年所有的保險記錄,包括他作為投保人和受益人的所有保單。”
“保險?”鄭主管推了推眼鏡,“這需要法院調查令……”
“特別重大案件,總警司緊急調閱權。”王平安亮出證件,“所有責任我負。”
鄭主管看了看他,嘆了口氣:“你這次玩得很大啊王sir。外面都在傳你要倒了。”
“那就讓我在倒之前,把該查的查清楚。”
半小時后,打印機開始吐出密密麻麻的保單記錄。
馮耀宗名下的保單多達二十七份,涵蓋人壽、意外、健康等各種類型。但真正引起王平安注意的是其中五份:
五份高額人身意外保險,投保人是五名不同的女性,受益人均為馮耀宗。
保額:每份五百萬港幣。
“這五個人……”王平安指著名單,“查她們的身份。”
鄭主管在電腦上操作,很快調出資料。
第一個:林美娟,二十五歲,夜總會公關,三個月前車禍身亡。保險公司賠付五百萬給受益人馮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