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此處,李之芳聲音愈發激昂:“其三,于順治十八年間,魏裔介竟然指使自己之子進入國子監讀書。須知,魏裔介本人不過是一介候補官員,根本不具備讓子嗣成為官蔭監生的資格。這般作為,實乃公然違反朝廷規制!”
李之芳頓了頓,語氣沉重地道出更為驚人之事:“其四,魏裔介之弟魏裔訥在江南淮安府桃源縣任知縣一職。
然而,那桃源縣不僅荒蕪破敗不堪,更是常年遭受水災肆虐,以至于歷任官員皆難以升遷。
而魏裔介卻借機宣稱其族叔魏槐祥將要出任江寧府同知,并借此機會將其弟魏裔訥調離桃源縣,前往江寧補缺。
此種行徑,無疑是魏裔介身為吏部漢尚書卻知法犯法、以權謀私之舉!”
李之芳接著說道:“其五:話說當年魏裔介負責修編世祖爺張皇帝的實錄之時,正值挑選官員參與編纂之際,魏裔介竟與那班布爾善沆瀣一氣!
二人之間的關系可謂親密無間,時常勾肩搭背,宛如親兄弟一般。
更令人憤慨的是,他們相互勾結,大肆任用親信之人,全然不顧及對方是否具備真才實學。
就這樣,名不見經傳且毫無才華可的刑部主事杜鎮,居然也被堂而皇之地選入了編纂隊伍之中。”
李之芳說到這里,群臣鴉雀無聲。
李之芳見狀,頓了頓說道:“微臣斗膽懇請吾皇圣明裁決,務必對這等徇私舞弊、結黨營私之徒予以嚴懲,以正朝綱,也好讓那些妄圖專權亂政者從此有所忌憚,長點記性!”
要知道,這李之芳身為御史,本就擁有聞風奏報、直陳上奏之權。
哪怕僅僅是道聽途說之事,即便尚無確鑿證據在手,他亦可憑借此權直接發起彈劾并呈上奏章。
關于這一點,李之芳無疑是在依法行使御史應有的職權。
想這李之芳能在御史一職上穩坐多年,可絕非僅靠背后有安親王這座靠山庇佑那么簡單。
若非要深究其中緣由,實在是因為李之芳自身懷有超乎常人的膽識與勇氣,敢于挺身而出,如實向圣上稟報各種情形。
正是這份難得的赤誠之心,使得他備受朝廷器重,并得以長期擔任御史之職。
就以康熙九年為例,只因雨水未能按時降下,康熙皇帝特意下達旨意讓朝中大大小小的臣子們努力修身自省。
然而李之芳卻上書朝廷,說皇上這個旨意下的有問題。
李之芳經過一番調查發現,吏部的考核功績事例當中存在著一些不得不去除的問題。
對于外地官員的參劾懲罰以及降職撤職等處分規定繁多復雜。
單說罰俸這一項,常常會出現有些官員上任才短短一兩年時間,被罰俸卻長達五六載之久,甚至還有被罰俸十多年的情況發生。
即使是那些廉潔且能干的官員,如果一旦遇到些許細微末節的小過錯,便無法長久地保住自己的官位,實在令人惋惜啊!
況且各種規則條款紛繁雜亂,衙門里的差役們若是想要從輕發落,便能找到寬松的條文;要是想從重懲處,也能找出嚴厲的款項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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