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孫威和黃明的身份特殊——既是群架事件中的“死者”,又是涉嫌多項犯罪的嫌疑人,專案組對兩人的背景展開了全面深入的調查。
孫賓親自帶隊,調取了兩人近一年的活動軌跡、通訊記錄和社會關系,結果越查越心驚。
黃明長期跟隨龍興幫成員參與fandai活動,交易記錄多達數十次,身上還搜出了未售出的毒品。
其實就是孫賓‘搜’出來的那一袋。
而孫威雖然沒有吸毒記錄,卻通過販賣虐待錄像獲利頗豐,且在之前的打架斗毆案件中留下過案底,心理評估報告顯示其存在嚴重的暴力反社會人格。
在孫賓的運作下,警方將兩人的fandai、吸毒證據,以及參與聚眾斗毆時暴力反抗的監控錄像,整理成冊,提交給檢察院。
結合兩人過往的暴力犯罪前科,最終檢察院作出定性:孫威、黃明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打擊毒品交易的公務,其行為已構成妨礙公務罪。
而沈韶華同志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面對兩人的暴力襲擊采取防衛措施,屬于正當防衛,且當時正處于案件執行階段,主觀上無故意或重大過失。
這個結果一出,那兩家人瞬間沒了立場再去追究。
之前還在局門口哭鬧的黃明父母,在看到兒子的fandai證據后,臉色煞白地閉了嘴。
孫威的父母更是在得知兒子的滔天罪行后,更是徹底沉默了。現在他們也算是人人喊打了,自此再也沒露過面。
他們清楚,就算鬧下去,也只會讓兒子的罪惡更多地暴露在陽光下。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而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致人死亡的情況,法律也有明確界定:若存在故意違法犯罪行為,需承擔相應刑事責任;但如果是因不可預見或不可抗拒的原因,且執法人員無過錯,則不構成犯罪。
韶華的情況顯然屬于后者,她的防衛行為是為了保護自身和他人安全,符合法律規定。
為了徹底平息網絡上的謠,梅江縣局按照上級指示,公開了沈韶華身上佩戴的執法記錄儀的部分錄像。當然是打了碼的。
這段長達四十分鐘的視頻,清晰地記錄了事件的全過程:從韶華和眾人接到線報前往爛尾樓,到發現大量聚集的追著警察看的少年,再到對方率先動手襲擊,最后韶華被迫防衛。
視頻里,黃明舉著鋼管砸向韶華的畫面、孫威從背后偷襲的動作,都清晰可見,有力地證明了他們確實在依法執行公務。
有網友疑惑為什么孫賓、吳越等人沒有開執法記錄儀,局里很快給出解釋。
孫賓當時是去與線人匯合,為了保護線人身份,按照規定未開啟設備;而吳越和半夏等人因事發突然,來不及開啟,但韶華的記錄儀已經完整記錄了關鍵過程,足以作為證據。
其實韶華在看到那一群烏壓壓的人群時,就下意識地戴上了執法記錄儀。
她當時心里打著兩個算盤:一來是想等事情平息后,根據記錄儀里的畫面“按圖索驥”,把參與群架的所有人都揪出來。
在她的認知里,法不責眾不適用于梅江縣,這里情況特殊,犯了罪就要受到懲罰,不然這些少年只會產生更多的僥幸心理,日后成為黑惡勢力的儲備軍。
二來也是為了以防萬一,她怕葛紅綢和半夏年輕氣盛,下手沒個輕重,留下把柄。
只是她萬萬沒想到,這個“萬一”最終發生在了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