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越苦笑了一下,繼續說道:“但不尋常的是半夏那時候這個孩子。
唉·····她太早慧了。可慧極必傷啊!
爸媽死的時候她才十歲,已經跳讀到高中了,比同齡孩子懂事太多,也……狠太多。
為了給父母報仇,她從孤兒院逃了出來,把自己的長頭發絞得亂七八糟,穿上撿來的男孩衣服,裝作男孩在外流浪了一年多,最后故意裝作偷東西偷到了‘義合堂’二把手身上。”
“被打了半死吧?”沈韶華接話道,語氣里帶著幾分了然——黑幫對待小偷小摸的人,從來不會手下留情。
“可不是嘛,”吳越點頭,眼神里閃過一絲不忍,“那二把手本來想直接把她扔到江里喂魚,結果這孩子跪在地上求饒,說自己無家可歸,愿意跟著大哥做事,還說自己年紀小,沒人會懷疑,能幫著打探消息。
最后那些人還真覺得這‘小子’有點用,讓她留在了幫派里。
她啊,靠著給那些人跑腿、送消息,嘴甜會來事,一點點得到了信任,甚至還混到了能接觸到核心事務的位置,幫他們記流水賬、整理文件。”
“你發現她的時候,她多大?”沈韶華追問,手指輕輕敲擊著手臂。
“十三歲,”吳越聲音低了些,“我當時覺得這‘小男孩’有點不對勁,說話聲音細,骨骼也比同齡男孩纖細,體力更是跟不上。就多留了個心眼,趁她送文件的時候偷偷取了她的指紋,通過警方渠道查了她的資料,結果一查嚇一跳。”
能不嚇一跳嘛!資料顯示是女孩!父母雙亡,正是“義合堂”當年那起滅門案的受害者!
一個人跑出孤兒院,現在竟然出現在了殺父殺母仇人的身邊,認賊作父,還扮成男孩潛伏了三年!
整個德州市市局都驚了,局長連夜開會,所有人都覺得這孩子太危險,也太可憐了。
市局冒著臥底身份被發現的危險,想把她帶回來,可就算用手銬把她綁回警局,她第二天也能自己撬鎖跑回去。
給她安排了溫馨的住處,派人24小時看著,她能從二樓窗戶跳下去,摔得渾身是傷也不回頭,爬起來第一件事就是往“義合堂”的地盤跑。
市局的人都麻了,誰也沒見過這么死心眼的孩子。
“結果吶?勸不動吧?”沈韶華看著吳越無奈的表情,就知道這孩子是個認死理的,“看她剛才那眼神,就透著股狠勁兒。”
“對!根本勸不動!”吳越使勁點頭,煩躁地抓了抓頭發,“我們磨破了嘴皮子,跟她說等警方收網一定幫她報仇,可她就是不聽,說自己的仇要自己報。
最后沒辦法,我只能跟她談條件,把她發展成我的線人,告訴她只有跟著我,才能拿到‘義合堂’的核心證據,才能真正讓那些人付出代價。
是!她是未成年!可我們實在是沒辦法了呀!
至少這樣能保證她的安全,也能為她以后的所作所為緩和點,起碼不至于留下人生污點。”
他說著,又急忙補充,語氣帶著幾分討好:“現在這孩子就是德州市的輔警,手續都齊全!就是吧,可能是和我相處的時間長了,她只聽我的話,別的人誰的也不聽。
我要是不帶著她,她指不定又要干出什么傻事來。
沈局,你就通融通融,讓她在這兒待著吧,我保證看好她,絕對不添亂!”
一個一米九的大老爺們,此刻說起軟話來毫無違和感,甚至還帶著點哀求,眼睛里滿是懇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