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近三個小時的來回拉扯,雙方律師口沫橫飛,拍桌子甩筆,爭的面色赤紅。
“群星想要把所有損失算在我們身上!你們怎么不把發給員工的工資也算在我們身上!!”
“對智通征討的損失已經是群星手下留情,實際上我們損失的豈止是上百億!我們鋪設的近3萬的基站,38萬的合約機用戶!由于智通,帶給我們負面影響!對我們造成了龐大的聲譽損失!我要求智通賠償我們精神損失,還有品牌名損失費!”
“智通可以賠償給群星,一定的專利損失費!但絕對不會賠償如此高額金額!你的經營損失,不由智通承擔!我方與群星的商業合作,僅僅是專利授權!”
“專利授權?你怎么不說智通提早收回的是387項專利授權!幾乎對群星的事業造成毀滅性打擊!按照專利法,我方損失你就得賠!”
“*****”
“*****”
雜亂的現場,只有法官核對清單,在雙方又爭論了十幾分鐘后,他拿起法槌一敲,依舊是平淡的表情,只是眼神透露出一絲厭煩。
“群星提交經營資料,有效,預估5年經營89億,根據專利法23條39條、7條,智通需賠償給對方”他再次確認一下計算機的數額,“17.2億!”
17.2億!
這就是智通爭論三個小時,降下來的結果。
“我不認同此判決結果!!”
智通律師面色赤紅,而群星律師們則是松了一口氣,紛紛站起來,開始收拾資料。
鐵證如山,無論從哪個角度,智通提早收回授權是事實,造成實際經營損失也是事實。
“我宣布法庭結束。”
“感謝法官的公正判決,我們永遠尊重法律和法庭的權威!”
“我們尊重法庭判決,但保留上訴的權利!”
雙方律師說完,眼神交錯,閃電吱吱作響,中年律師清楚,這僅僅是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