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輩子,他只寫過這么一次。
這份和離書明明應該在衙門,怎么會在這?
念及此,傅時樾瞳孔一縮,猛地抬頭,望向村長,支支吾吾道:“三叔這…這…”
村長無奈地解釋道:“我沒把這份和離書拿去衙門登記。當初我想著薛梔一個女子,孤身一人,說是和離,可能也就是在氣頭上,才說這種話。萬一哪一天后悔了呢。
我想著等薛梔重新嫁人,才拿去登記。可現在…這份和離書已經沒用了。傅凜沒死,自然也就不算數。”
大安國律例,夫妻雙方不能隨意休妻或是和離。
休妻,指妻子犯了七出之條的任何一條,才能休妻。
而有三條,無法休妻。
第一條,有所取無所歸,妻子無娘家可回,不準休妻。
第二條,與更三年喪,妻子為丈夫的父母服過三年喪,不能休妻。
第三條,前貧賤后富貴,丈夫不能因富貴拋棄原配。
薛梔符合第一條律例。
因此,休妻這條路怕是行不通。
至于和離,倘若另一方死亡,不用經過衙門審查,即可和離。
但雙方都在,除了和離書,衙門還要進行一番調解,調解過后,若雙方依舊想和離,這才可以和離。
可倘若有一方不想和離,那便和離不了。
“如今,傅凜回來,你也無需擔憂薛梔,人家夫妻團圓,你又何必插手?”村長開導道:“就算你們成了親,但你能抵抗住未來的誘惑嗎?
你未來的路還很長,將來等你考中舉人,甚至進士,有多少好的女郎沒有。
官場上,裙帶關系也很重要,為何要把正妻的位置白白浪費?”
頓了頓又道:“如果你真喜歡薛梔,大可納妾,她一個二婚做你側室,也…”
“不行!”傅時樾義正辭地反駁道:“村長,你知道我是什么樣的人。
我不在乎薛梔是不是二婚,這些對我不重要。官場上的事,靠我自己本事,若我不爭氣,再多的手段都沒用。
我喜歡薛梔,此生非她不娶。”
“非她不娶?傅時樾,你確定?”村長懷疑道,“現在的薛梔還是傅凜的妻子。”
“傅凜已經有了新人,他會與薛梔和離。”傅時樾說話語氣果斷,黑眸暗流涌動,腹誹道:哪怕傅凜不同意,他也會想盡辦法讓傅凜同意。
“時樾你…”
“村長,你不必勸我,我心意已決。”
村長見自己再勸下去,恐怕引來傅時樾的反感。
雖說在傅母傅父死后,他幫了傅時樾不少,但終歸只是親戚,總不能把關系鬧僵。
何況,以他對傅時樾的了解,對方應該不會因為感情耽誤前程。
村長深思熟慮片刻,抿唇道:“你若能讓傅凜和薛梔和離,我便主持你和薛梔的成親儀式。”
此話一出,傅時樾原本臉上的憤怒瞬間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喜悅。
此刻的傅時樾完全沒想過傅凜不同意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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