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章定計幸好當初江永亮的父親多拿了五百元錢給張進強帶回家,沒用完的錢他放到了家里。
現在聽說張進強要去縣上治療,他父親就把家里剩余的300元錢全部帶來給他治療槍傷。
張進強負傷治療和恢復階段,楊文虎一不來看望他,二不來向張進強和他的父母商議解決的辦法。
而是以公安局的名義,弄了一張封條,將飯店封了。
張進強槍傷完全好了之后,已經是六月中旬了。
他早就聽家里人說,他的飯店被查封了。
這天便上街來把封條扯掉,把飯店打整了一下,準備明天繼續把飯店開起來。
下午剛好把準備工作做好,一輛警車停在門口,駱建新親自帶著人來把張進強銬上警車,抓進縣上看守所去了。
張進強的父親和弟弟聽說后,來到飯店,只看見桌子上放了一張蓋有公安局公章的通知書,說是張進強威脅洪老板,嚴重違反當地的治安,現在對其進行拘留,待事情查清后,再定罪判刑。
張進強的父親氣憤不過,就跑到縣公安局去問駱建新。
駱建新開始是避而不見,去公安局辦公室問,好些人都說他下鄉去了。
到了六月底,終于在辦公室把駱建新找到,問他為什么把張進強抓了?
他說,張進強見洪老板生意好,就天天去人家洪老板的飯店搗亂,弄得洪老板飯店都開不下去了。
所以,公安局聽到派出所匯報后,就把他抓了。
張父又說,明明是楊文虎天天去洪老板那里搗亂,張進強去制止他,楊文虎又開槍把張進強打傷了。
你們不抓楊文虎,反倒把張進強抓了。還有,張進強的飯店開業以來,楊文虎帶著三個人在他的店里吃了一個多月的白食,欠了三百元的賬,你們怎么不管?
駱建新說,這些都是你們的片面之詞,楊文虎身為公安人員,不會亂來的。
至于開槍打傷張進強的腳,是楊文虎執行公務,制止張進強在洪老板那里搗亂造成的誤傷。
這是由于張進強拒捕造成的,所以楊文虎不會承擔包括醫療費在內的任何責任。
在問到好久釋放張進強時,駱建新說,至少要三個月后才能釋放。要想提前釋放,必須交三千元罰金。
張進強之父張大舅在縣上找各部門負責人,找縣委縣府都無濟于事。
因為,三個月前書記兼縣長的雷永峰上調專區任副市長,新的一把手還沒有到任,幾個副手只管自己分管的部門,對公安局的事情他們也愛莫能助。
轉眼就到了七月份,這天張大舅去看守所探望兒子,見兒子身上遍體鱗傷,問其原因是看守人員故意把幾名身高體壯的犯人同他關在一起,幾個人經常合起來欺負他。
也幸虧張進強是退伍軍人,不但身體強壯,而且在部隊上還跟一個同班戰友學過查拳,縱使三四個犯人打他,那些人也沒有討到便宜,有的甚至比他還傷得還重。
這也是楊文虎不敢輕易讓手下人對張進強動手的原因,因為只要真正的動起手來,楊文虎他們四個人都可能討不了好。
所以,楊文虎只想讓張進強知難而退,自己服軟,讓他們任意拿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