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覺得耳朵失去了知覺,滿肚子冤枉,卻無從辯解。
千萬語,最終就只剩下了三個字。
“我錯了。”
男人最先明白的道理,就是“我錯了”。
看樣子,王大錘已經精通了這項技能。
“知道錯了就好。”
余秋雨松開了王大錘的耳朵。
這段時間,余秋雨似乎并沒有怎么鍛煉,身上的肌肉比曾經少了很多,頭發也養長了,變得更有女人味了。
而且她的膚色也白了一些,再加上學會了化妝,顏值提高了不少。
以前她有點自卑,覺得自己不配談戀愛。
現在她覺得自己配王大錘,那是絕配,頂配,配他三百六十圈。
不過,雖然看起來并沒有以前那么運動了,但她依舊充滿元氣,看起來開朗活潑的,很受人喜歡。
她是靠情緒讓別人喜歡她的類型。
可能初看并不覺得她漂亮,但相處下來后,她會給你很大的情緒價值,讓你在情緒上面對她產生喜歡。
當“喜歡”出現后,不管余秋雨是什么樣子,在喜歡她的人面前,她就是這個世界上最美的女孩子。
就像在王大錘眼中。
比起絕色美人傾心于他,他更喜歡余秋雨揪他耳朵的感覺。
這頓飯吃完,離開火鍋店的時候,李昊陽就像老母雞一樣,走在所有人的前面,成為了避風塘。
后邊跟著四只小雞崽子。
他們也不覺得丟人,畢竟他們有五個人。
有些事情,一個人做會丟人,兩個人做會不好意思,三個人就是……“誒,好主意”。
將余秋雨送回女寢后,四人回到了男生寢室中。
王大錘走到了陽臺,他抬起頭,突然鬼叫一聲。
“你瘋了吧?”洛野被嚇了一跳。
“我苦茶子呢?”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