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日。
明熾夏接到邀請,去參加一個高端珠寶晚宴。
作為品牌代人,她需要佩戴價值數千萬的珠寶,在商圈名流面前展示。
燈光璀璨,衣香鬢影,可她的心卻像浸在冷水里。
她知道,自己不過是這場浮華盛宴里一件精致的擺設。
作為明家長女,她自幼清楚自家的情況:比下有余,比上不足。
父親是公職人員,繼母是醫生,姥姥名下有些產業,給母親分了股份。她繼承了母親那份,生活確實比普通人優渥。
但比起真正的豪門,還是差得太遠。
比如駱家——港城那邊的望族,雖然駱昀小時候在京圈長大。
大學時她就清楚地感受到了那種天與地的分別。
所以她才動了進軍娛樂圈的念頭。
而她那些好哥們給了她底氣,一路幫襯著她在這個圈子里高歌猛進。
特別是陸野。
這個出身超級豪門的發小,在她身上砸下了驚人的資源。
所有人都覺得陸野看上她了——畢竟她長得確實漂亮。
有一回,她借著酒勁問過他:“陸野,你這么捧我,不會是對我有什么企圖吧?”
陸野的回答是:“嗯,我的企圖可大了,我想拿你賺大錢!信不信,你能幫我賺到第一個3億。”
后來,他和人對賭成功,她真的幫他賺到了大錢。
所以,她知道,陸野對她的投資,只是為了賺錢。
而她借著陸野瘋狂撈錢的欲望,終于在娛樂圈站穩腳跟。
可惜的是,這些年她賺的錢,一大半被自己喜歡的人敗光了。
最后竟落得一個人財兩空。
……
“明小姐,聽說你們這個珠寶系列,還有一套‘天之斕’,我剛剛看到鎖在透明保險柜里頭,價值1億五千萬。很漂亮,你去幫我取來,我馬上要結婚了……公婆說了,讓我挑一套珠寶作為聘禮。我覺得這一套很合適……”
說話的人是簡蘭。
是明熾夏最最厭惡的人。
就是這個人,和她最愛的男人——駱昀訂婚了,如今已大腹便便。
不巧的是,她今天是貴賓,巧笑倩兮的模樣,看著很有福氣。
但知道內情的人都明白,這個女人之所以指名道姓要讓明熾夏去取今日的壓軸珠寶,就是為了羞辱她。
在很多人眼里,明星金光閃閃,是無比耀眼的存在。
但是,在那些有錢人眼里,明星和他們根本不是一個圈層的人。
在高端局上,明星只是那些珠寶的展示工具,而且,他們還得為了多賣掉一點,和那些富豪富太名媛拍照,說一些討好人的話。
簡家也是富豪出身。
如今簡蘭與駱氏聯姻,就是強強聯手。
他們這場婚姻,是利益捆綁,所以兩家人都很重視——駱家給簡家送上億的珠寶為聘禮,那是最稀松平常的事。
壞就壞在,簡蘭要讓明熾夏送過來,這意味著明熾夏還得幫她戴上,還得夸贊她。
明熾夏知道這個女人想羞辱她,但她不能拒絕,只是指尖在身側微微蜷起,隨即展開一個無懈可擊的淺笑:
“簡小姐稍等,我去幫您取來。”
她找來負責人,從保險箱內取出“天之斕”,婷婷裊裊捧到簡蘭面前,笑吟吟道:
“您坐好,我為您試戴……”
從耳飾,到項鏈,到手鏈,到腳鏈,明熾夏低姿態為她一一戴上,還笑得燦爛地說道:
“好看,這一套‘天之斕’珠寶簡直就是為簡小姐量身定制的……”
“它的特別之處,在于它將天空的色彩:朝霞的金、晴空的藍、暮靄的紫與極光的綠——用最頂級的彩寶凝固定格,形成了一種流動的光譜。”
“它的線條,就如風云舒卷,每一處折射都像是一小片天空,是真正能戴在身上的絢爛時刻。”
她把寶石夸得天花亂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