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于有人經不住誘惑選擇出售神珠。
(根據史料記載,王玄策第一次出使天竺,到過婆羅門國,達摩伽陀國。用時三年時間返回長安,即公元643年三月―646年,這期間他們在兩國逗留很長時間。)
貪是人的本性之一,每個人都有貪的欲望。但是,人與人是不同的,有的人可以克制住自己的貪欲,知足常樂;而有的人卻貪得無厭,從不知足!
當神珠的價格漲到一千三百貫的時候終于有人選擇知足常樂。
這個人是長安的一個小商人,在東市開了一家小作坊。每年也賺個幾百貫錢。天竺商人第一賣神珠的時候,他用家里攢了幾年的三斤黃金買了三顆珠子。
當有些人轉手賣給紀王府的時候,他卻沒有賣。后來神珠的價格每天都在漲,他就一直在觀望,可這次他實在是沒有禁得住誘惑。
他的珠子才一斤黃金買的,價值也就一百多貫,可這次世家和紀王府開出了一千三百貫一顆的價格,讓他怎么能不心動?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他覺得這三顆珠子放在家里太危險。匹夫無罪懷璧其罪,這跟銅錢可是不一樣。
他家里的幾個家丁只能勉強應付盜賊,可抵不住世家和王府啊。
太燙手了,還不如賣掉發一筆橫財,于是他找到了太原王氏在東市的門面,找到了掌柜的,因為生意他跟這個掌柜的比較熟悉。
“放心吧!我們王家還不會為了你這幾千貫毀了家族的聲譽。你這就跟我去拿錢吧。”王掌柜看出他的顧慮也是不屑的道。
好不容易有一個人賣了,如果再出點什么事,那以后還會有人賣給他們王家么?因小失大的事他們是不會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