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長,有一隊羽林衛來了。”一名站在窗戶邊上的護衛打扮的人對著富商說道。
他們就是考核的王府侍衛里的一個班。班長叫陳四喜,他們本來隸屬騎兵營,可這次不是打仗騎不了馬有些吃虧。
不過平時的訓練他們也都是參加了。陳四喜能當上班長可不光是武功好,頭腦還很靈活喜歡動腦。
他們在城外打劫了一個商隊,如果是真實的情況肯定要殺人滅口的。不過這只是考核,所以他們把人都打暈了扒下來衣服。打暈前跟富商說,五天后到精品閣找王洪福要賠償。并且給他看了那張蓋著李慎小印的紙。
商人也算是精明,猜測紀王可能又在做什么事了,所以也很配合。就這樣陳四喜等人穿著他們的衣服拿著他們的路引帶著貨物,武器就正大光明的放在車上進了長安城。
這就是唐朝的制度,民風尚武允許百姓攜帶弓,箭,刀,劍,木遁,短矛等。當然械斗可就另一回事了。
沒傷人的雙方各打一百大板。如果傷到人了,傷人方勞教三年。不過商人帶著貨物為了安全都會帶一些護衛和兵器。
守門的武衛也是見慣了,所以很容易就讓陳四喜他們混了進去。
陳四喜他們進了長安就直接在常來酒樓落腳。這里距離西市比較近,不容易引起懷疑,而且地形四通八達容易逃跑。
“大家記住自己的身份。你們幾個去后院把貨物拿出來一半,我們去西市,不要那么慌張。表現的自然一點。”陳四喜告誡眾人道。他準備去西市混一天,既然是商人就應該干商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