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唐順德如此大膽地反駁張慶雄,向南康覺得很解恨!
而張慶雄遭到唐順德的質疑和反對,肺都氣炸了,這個唐順德怎么這么不識趣?他可是縣委書記,他竟敢當眾拆他的臺?
“唐書記,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以前和現在的情況不一樣!以前是遲縣長,遲縣長對資金的使用非常有經驗,很合理。現在,鐘德興同志很年輕,我擔心他把握不好資金使用的限度額度,所以,才想把資金使用權收歸縣委,這難道有什么不對嗎?”張慶雄說。
“張書記,您的看法,我不贊同!”唐順德毫不畏懼地說:“您剛才這番話的意思是,遲玉鳴對大額資金使用非常有經驗,可是,您應該知道,遲玉鳴已經因為違紀違法被雙規......”
還沒等唐順德把話說完,張慶雄立馬反駁說:“唐書記,遲玉鳴是被雙規沒錯,但,任何問題,我們都要一分為二地看待!遲玉鳴是違法違紀沒錯,但,不可否認的意思是,他對資金的使用比較有經驗!”
“張書記,我還是不敢贊同!”唐順德說:“您應該知道,遲玉鳴違法問題之一是貪污公款......”
“正是因為遲玉鳴犯了這樣的錯誤,為了不讓鐘德興同志重蹈覆轍,所以,我才提議,將大額資金使用權交給縣委常委會來監管!”張慶雄繼續反駁道。
“張書記,我是縣委o書記,關于這個問題,我更有發權!”反正已經跟張慶雄杠上,唐順德已經什么都顧不上了:“怎樣避免資金使用出問題,關鍵不在于,資金由哪一方決定,而是由使用者本人和監督部門監管!我并不認為,資金使用權由縣委常委會決定,就能避免貪污!事實上,縣政府那邊,大額資金的使用也不是縣長一個人說了算,得縣政府黨組會議討論!因此,把自己使用權交給縣委常委會討論,等于換湯不換藥,沒什么實質性作用,反倒會使資金使用的程序更加反鎖,不利于縣政府發展經濟!至于如何避免資金使用過程中出問題,這是監管部門和審計部門的工作,張書記不必擔心!”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