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連坐在審判席的龍佐都皺了皺眉頭
實際上他跟熊飛打交道很多年了,但一直沒有什么交集,前幾年的時候這家伙確實厲害,只不過越到后期越狂妄。
但每次論證的角度都異常刁鉆,經常能夠舉出神奇的例子來論證,贏下官司。
龍佐本人在這方面從來沒有偏袒過任何人,甚至從他本人角度出發,還會同情這些小公司。
但沒辦法,法律就是法律,在沒有新的法條或者司法解釋出來之前。
誰更加善于運用目前這一套法律,就能贏下官司。
而熊飛就是集大成者。
或者說,這么多年以來,遇見了這么多律師,龍佐認為,很多官司并不是贏不下,而是原告的律師太菜了。
遇上熊飛這個專精的,論證的方向就搞錯了。
龍佐看了林默一眼,心里想著,看看這位是不是水貨了。
“那么現在請原告方針對你提交的訴訟請求,根據你開庭前提交的事實依據進行論證。”
話語權回到了林默手上。
而林默則是瞇了瞇眼睛瞟了熊飛一眼,沒想到這貨這么能裝。
要不是顧忌法官的面子,林默現在就申請補充證據,把手上擁有的所有專利直接擺出來。
在開庭前是需要提交證據的,一般來說,原告律師都會藏一手。
但不會在第一個論證環節就把藏的一手拿出來。
因為開庭前提交證據本就是為了給法官提前考量,讓法官提前有個心理準備和判罰依據。
如果中途提交證據,會讓法官手足無措,甚至會影響到法官正常的判罰。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