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請說!”
“王愛卿,假如說你沒有官職在身,只是一個技術很強的工匠,
一名富商想要造個以現在技術看起來無法完成的器械,但找到你并且許諾,
只要能做出來,就給五千兩白銀,五千不夠那就五萬、五萬不夠那就十萬,你干不干?”
“或者皇家找你,讓你做個東西,做出來,給你個三品的工部左侍郎,你干不干?”
王徵沉默了,隨即苦笑了起來。
看這王徵的神色,眾人知道王徵動心了,換成是他們,他們也會動心。
他們也是人,也需要養家糊口,如果能多賺一些誰會拒絕呢?
袁可立若有所思道:“陛下的意思是給工匠名和利?”
“對!”
“可給名和利的標準怎么制定,整個大明的工匠何其多,也不能都給吧,物以稀為貴,都給了,那就等于沒給,這……”
“這就是朕要提到的技術的環境和土壤的問題,如果朝廷設計一項制度,例如專利權或者知識產權,
每個工匠研究出來的器械或技術,打上他個人或者團隊的標簽,在朝廷備案,
以后別人想用這個器械都需要向研究出來的工匠支付一定的銀子,等于工匠授權給別人使用了,
就例如這個取水車,工業研究院無法大量生產,但可以授權給各省的一些做木工的家族或商號,
研究院提供技術支持,他們負責制作和銷售,每銷售一臺就給一臺的錢,
或者這個商號一次性支付一大筆,買斷這個技術在本省州府縣的制作和銷售權,獨家銷售,
別人銷售了,那就是違法了,由朝廷出面,違法的人要么賠錢要么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