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白了,他們都會考慮白老的關系,維護白忠明他們的利益。
哪怕上訴到石鼓市中級法院,結果都會是一樣。
那法院作出的決定,陳天浩不能以市委書記的名義否決啊。那這一切的措施都是沒有用的。
陳天浩想到了那些親白系所想,便鄭重的說:“對于白馬水泥公司的環境污染事件給村民造成的傷害的官司,我們采取異地審判來走司法程序。”
“就是不在白馬市和石鼓市的法院進行審判,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其他市的縣法院和市中級法院審判。”
“這就是防止司法工作受到干擾,保證司法的公正實施。”
哇塞!!!
大家驚得目瞪口呆,沒想到陳天浩會來這么一手,將這白馬水泥公司和村民的民事糾紛案件交給外地的法院判決啊。這就是避開了白老的關系了。
那其他市的領導和法院,還真不會考慮白老的關系,只會考慮省委書記的關系。就讓白老的關系無法干涉法院的判決了。
一些精明的干部不由感嘆,這真的縣官不如現管啊。
陳天浩掌握著決策權,他就可以把這案件拿到外地去審判。合不合規則,一些懂法院審判權的,就明白首先是管轄權,然后就是指定權。
一般的民事案件以管轄權先后來分配,就是以民事糾紛發生地來決定法院的管轄權。由民事糾紛案件發生地法院進行審理和裁決。
但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陳天浩的意思,就是白馬市人民法院和石鼓市中級人民法院,都會受到白老關系的干擾的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就請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其他市法院來行使管轄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