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條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張立新他們,是把原來的載重量,增加了兩多倍,嚴重超載了百分之兩三百,按照頂格處罰,是兩千元一次。”
“每次是一車,我們響水鎮煤礦,是年產三十萬噸的煤礦。”
“他們嚴重超載,最低載重量30噸一車,最高載重量50噸。就按照50噸一車次算,一年就是六千車次。罰款就是一千二百萬元。”
“他們承包煤礦已經有六年,就是這項罰款,都達七千二百萬。”
王老氣沖沖的說:“你別拿著這個規定一頓亂算。”
“我們在罰款上,有最高限定的,不是你這么算的。”
“再說,我們現在對企業的發展,不能太苛求,要給他們一個寬松的發展環境。”
陳天浩忙回復著:“我們縣里就是您這么考慮的啊,為了給企業一個寬松的經濟發展環境,對他們這違法的行為,沒有去制止,也沒有對他們做出任何處罰。”
“但是,現在我在負責響水鎮的工作了,看到那條公路被煤礦的違法超載壓得破爛不堪了,嚴重的影響了煤炭的安全運輸,嚴重的制約了我們煤礦的經濟收入,我不能置之不理啊。”
“我就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未經批準,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從事其他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由道路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恢復原狀,可以依法給予罰款;”
“張立新他們的嚴重超載行為,就是從事其他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把公路嚴重損壞了,按照規定,必須恢復原樣。我就想建議,讓他們自己出錢修路,按照《交通法》的規定,讓他們把公路恢復好,這是違紀違法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