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宋思銘對孔仁義也是充滿敬佩。
    孔仁義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叫仁劍律師事務所,這個名字的由來,是因為律師事務所有兩個合伙人,一個是孔仁義,另外一個名為李劍,各取一字,成就其名。
    而律師這個行業,想成為合伙人,無論是資歷還是水平都得非常高。
    換句說話,孔仁義已經是知名的大律師。
    而像他這個級別的律師,通常就不接法律援助的案子了。
    通常都是扔給下面的小律師去做。
    畢竟,法律援助一分錢沒有,完全是用愛發電。
    但孔仁義不一樣,人如其名,真的仁義,對于法律援助的案子,來者不拒,每年都會代理十幾個。
    而如果他用花費在法律援助案件上的時間,去接正常的案子,每年至少能幫他多賺百萬以上。
    可孔仁義從來沒有把錢放在第一位。
    就比如第一金屬公司這個案子,哪怕沒有宋思銘這個市委書記秘書從中協調,孔仁義該接也是接,該辦也是辦。
    在現在這個社會,這樣的人真的不多。
    “不辛苦。”
    “這本就是我們律師的職責。”
    這樣的話,從別的律師口中說起來,可能是假大空,但從孔仁義口中說出來,絕對是真情實感。
    因為人太多,孔仁義的辦公室實在裝不下,所以,交流地點選在了會議室。
    會議室不小,卻也擠得滿滿當當。
    “孔律師,你對于二審判決,是不是早有預料?”
    坐下之后,宋思銘問道。
    “對。”
    “二審庭審最后階段,歐建華和宏途公司提交給法庭的新證據,對我們這邊的確非常不利。”
    孔仁義回答道。
    “新證據你看了嗎?”
    宋思銘問孔仁義。
    “看了。”
    孔仁義點點頭。
    “有沒有問題?”
    宋思銘又問。
    “不好說。”
    “表面上看,應該是沒什么問題的,但有些細節上的東西,卻也值得推敲,不過庭審時間所限,對于那份新證據,我也沒辦法細細研究,只能看法院怎么判斷。而從二審判決結果看,法院采納了新證據。”
    孔仁義頓了頓,接著說道:“申請重審,需要理由,目前來看,能找到的理由,也就是那份新證據了。”
    “對新證據提出質疑,并以此為理由申請重審?”
    宋思銘聽明白了孔仁義。
    “對,就是這樣。”
    孔仁義旋即又說道:“而申請重審后,上級法院肯定對那份新證據進行重新鑒定,如果鑒定為真,那么會直接駁回再審申請,我們就徹底沒機會了,而如果鑒定為假或者存疑,便可進行重審,那么我們還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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