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他們之所以愿意讓自己讀到高中畢業,讓她參加高考。
是因為他們覺得,這樣才能嫁個好人家,換上一筆不菲的彩禮。
何況,上學的錢一直是夏三妹給,許家從沒給過一分錢。
夏梔回到許家,才知道許家已經答應縣里一個做生意的人家。
對方愿意給八十八萬的彩禮,這筆錢,在當時幾乎是天文數字。
那一家的兒子從小患有小兒麻痹,雙腿萎縮,只有上半身是正常的,整天只能坐在輪椅上。
那家的父母就想娶個聰明漂亮的媳婦兒,好給自己的傻兒子,生個聰明的孫子。
夏梔拼死也不愿意答應許根給她安排的親事,不肯用八十八萬的彩禮,將自己給賣了。
她跑回外婆的家,以為將她養大的外婆會保護她。
可換來的,是外婆流淚勸她。
外婆流著淚錘她,罵她不懂事,說將她養這么大為的就是能給許家贖罪。
外婆說她們都是許家的罪人,說她們活著就欠許家的。
夏梔不明白。
她犯了什么罪,又欠了許家什么?
她不明白!
外婆說這是她的命!
夏梔不信命!
可那時候的她實在太小,小到不明白書本上說的民主法治,在這個落后的村子里,就是個笑話。
那一晚也是這樣的大雨,她冒著雨哭著離開外婆家,離開她十八年來以為是“家”的地方。
她去了當地派出所。
她沒人有可以求助,只能想到這個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