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不行,這怎么能行?”劉廷玉說道,“這錢,一定要給。林科長,這是你做事應該得的。”
林北搖搖頭,“劉總的好意我心領了,這樣吧,我有個朋友在臨江成立了一家投資公司。回頭,我把資料發給劉總!”
什么意思?
劉廷玉瞬間就懂了啊,林北這個公務員的身份,當然不能收受他人財物,而且,兼職也是不被允許的。所以縱然再好的待遇,林北都不敢伸手去拿!
不過,這件事發生在林北這么一個小公務員身上,倒是讓劉廷玉感到十分意外。
有些人地位比林北高,權力比林北更大,拿的也比林北更多。人家敢伸手拿,他一個小公務員,反倒是嚴于律己,這都不肯伸手,倒是十分少見。
越是這樣的人,就越難以控制。為什么有些官員會被商人控制,叫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自然是因為,他們有把柄在人家的手上。有時候,就變成了身不由己!
什么意思?
林北這是什么意思?
他刻意提起臨江市的一個投資公司,劉廷玉就已經明白了啊!這錢,林北不能拿。但是,你不能不給。畢竟,人家付出了勞動,而且還給了你非常珍貴的方案。你真就白嫖了?鄭杰的下場,你不是沒有看到。
所以,這好處,自然是要給到這個所謂的投資公司。這錢是給公司的,公司跟他林北又沒有關系。這錢,又不是拿來賄賂他林北的!
劉廷玉當然會做!
不會做的,也成不了蒼藍制藥的董事長!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