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這件事情證據鏈條完整,并沒有其他需要補充的材料、在評估完車輛損失之后,也很快被公安局移送到了檢察院審理,并準備由檢察院方提交訴訟。
其他方面都沒什么問題,畢竟這件事情相對來講不算什么大事、但是在核對車輛損失方面,檢察院看到公安局提交的車輛損失金額,先是致電了一番公安局后、又自行派人重新評估了一遍,確認主體金額相差不大之后、這才將案件移交到了法院!
到了法院宣布判決案情這天,不管是在看押室里的五名混混、還是五名混混的家屬,都還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法官先是宣讀了幾人的罪行確認,確認幾人認罪之后、又公布了唐翔宇受到的財產損失。
聽到法官將唐翔宇的汽車財產損失,公布出來是八十二萬元之后、所有人都意識到了事情的不對勁,畢竟一輛二十幾萬的奧迪車子,只是玻璃和外觀受損、怎么會出現如此天價的車輛財產損失?
要知道財產損失的金額,以及團伙作案的行為、都會影響到最終的判決結果。
被告方的律師黃佃、直接當眾打斷了法官的宣判,辯解道:“吳法官、我抗議,一輛奧迪車子總價也才二十來萬,況且只是受了些玻璃以及皮外傷、怎么可能會有這么高的車損?這是非常明顯的獅子大開口、我方希望能對車輛損失金額重新進行鑒定!”
法官吳佳鋒聽后解釋道:“關于原告的車輛損失方面、并非是由原告方提供,而是公安局和檢察院,分別委托了權威鑒定機構、統一鑒定得出來的結果,被告方如果對此事有所異議,可以在案件宣布之后重新找人鑒定、并以此向中院提出行政二審!”
而在此說話的間隙,唐翔宇委托的京都律師常連兵也插話道:“吳法官以及黃律師你們好,我方當事人駕駛的這輛奧迪a4轎車、是一輛花了五百萬改裝的高級防彈轎車,我方可以提供改裝這輛車子的相關費用清單,以此來給你們進行損失評估參考!”
另外額外再插上一嘴,我方當事人如果不是駕駛的防彈改裝汽車、而是一輛普通轎車的話,那天晚上面對五名持刀撞車的歹徒,此刻早就已受傷不輕甚至死亡了吧?
面對原告律師常連賓的這番回應,黃佃冷著臉道:“法院是一個講究證據的地方,我們只對現有發生的事情和損失進行辯解、對于一些還沒有發生的事情,不應該作為法院的判罰依據,這點請對方律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