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接手這個案子前,馮達就已經咨詢過的律師、得出的結果卻有些不太理想,當初腦白金之所以會起訴腦黃金,除了產品名字方面的雷同外、也是想讓腦黃金改名,不能讓腦黃金白白占自家的便宜!
如果腦黃金這邊一意孤行,哪怕是自己這邊撈不到什么好處、也能讓對方企業軍心渙散,而且還是在本土自家公司邊上打官司,浪費的也是對方的精力、這也是自家老板同意的原因之一,說白了就是以本傷人!
但是在報紙輿論的發酵下、這件事情逐漸變得不可控了起來,老板知道今天這個案子贏不了、自然不會傻到去露面,所以馮達此次臨危受命,已經不想著如何贏對方、而是打算庭外和解,以此來結束掉這場鬧劇!
是以當新聞媒體涌向己方,并且問出對于今天的這場法院庭審、腦白金這邊有幾成勝算之時,所得到馮達的回答、也只是冷冰冰的無可奉告四字!
由于是品牌之類的經濟糾紛,案子并非放在大的法庭上、而是一間面積稍大的小型法庭,整個法庭除了審判長審判員和書記員外,便只剩下了原告和被告以及辯護席。
在審判員讀完法庭相關紀要后,馮達這邊就忙不迭道:“審判長,我這邊申請和被告人庭外和解、請允許給我一點時間!”
聽到這番話語之后、袁龍的臉上露出了一抹喜色,只不過田文靜立馬反對道:“報告審判長,我是被告的代理律師田文靜,我方不同意庭外和解,請審判長正式開庭!”
開玩笑,好不容易碰到這種名揚圈子里的案子,這時候要是庭外和解了、豈不是會被外人恥笑?真是送到嘴邊的鴨子都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