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他們不愿拿到新城的房子,那我們就直接給他們開房票、讓他們的縣里新建的幾個項目也可以,我記得縣里新建的其它幾個樓盤、應該要不了一年也會交付了吧?
他們不愿意住到新城項目上的,就需要自己現在先租房、等到縣里其它項目完工之后,再通過房票加上現金的方式去選房!
只不過相對于新城的房子,他們如果要選縣里其它樓盤、那可能就得往里面搭錢了,具體的選擇權在他們自己,但是如果要統一安置的話、我還是認為新城項目那邊,最合適作為縣里的拆遷安置房!
反正不管他們選擇縣里的新房也好,還是新城那邊的商品房也好、如果我們談妥了新城項目樓盤的購買,那么城東和城南兩邊的拆遷工作、便將會在年后正式開始!
城東加上城南這兩個區域,拆遷涉及到的居民數量可不少、但是在這一切的前提下,是我們先談攏新城項目的樓盤收購!
好了回歸我們今天的議題,大家認為新城項目的樓盤、縣里邊應不應該收購?
該不該收購?唐書記都已將利弊闡述明白,眼下就差告訴眾人、這個項目一定要實行下去,其他人還哪里不明白書記的意思?
夏鑫第一個表態:“唐書記,如果對方愿意六折賣房的話、我認為縣里邊可以收購,畢竟想要大量安置拆遷地區的百姓,新城項目的房子、無疑是性價比最高的!”
特別是城東那邊的房子,很多都已經破爛的不像樣了、早點讓百姓們住上新房,對于縣里而,也能早點開啟城區改造工程!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