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罪依舊重判,輕罪就該輕判,而不是犯罪就重判。
人無完人,誰能保證自己不犯錯,誰能保證自己不犯罪?
但可以肯定的是,以人倫為基礎制定的律法,哪怕是不知曉法律的,也很難會犯上重罪。
因此,冤假錯案,要盡量避免。
若是繼續執行老一套,在人性的作用之下,未來冤假錯案必定遍地都是。
真正的平民百姓,除了家庭糾紛,都只想安心的活著,誰會故意去犯重罪?
這是犯下重罪,一般也是因家庭鄰里糾紛造成的。
真正會知曉律法還犯下重罪的,要么就是自認有權有勢的,要么就是真有權有勢的。
往后,要想定一個人的罪,動機、人證、物證、口供等至少要其中三樣。
換句話說,就是必須形成一道證據鏈,形成不了證據鏈就無法定罪。
嫌疑犯,也就是被懷疑的作案人,有資格為自己辯解。
比方,罪惡發生之時,自身不在現場,而在其他某處,誰誰誰能夠作證。
總之,雙方要核對無誤,才能定罪。
這也是朕為何,要進行三權分立的原因。
以后,從地方到朝堂,不能再是誰的一堂。”
“轟......”
百官再次騷動,盡管從三權分立提出來,他們就知道李承乾的目的是分權。
在這一刻,李承乾卻明明白白的說出來了。
馬周趕緊問:“陛下,像這種案子,若是像您說的處理方式,如何在最大的限度上,保證真正的罪犯能夠伏法,保證平民百姓不被冤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