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很簡單,三朝未滿的嬰兒,她們卻在爭搶,簡直是不把人命放在眼里,而且正在咆哮公堂。
這種事情,必須得嚴懲不貸。
看起來好像很有理,但卻狗屁不通。
就連武媚娘都能想到,此時的女子不但要哺育嬰孩,還要操持家務等等。
這五十大板下去,就算是不死人也差不多了,誰是孩子的母親還重要嗎?
如果這一條只能算想歪了的話,下面的話就更加奇葩了。
這考生認為,各打五十大板之后,按理來說兩人就會招供,甚至都不需要打下去就會招供。
能夠爭搶這種嬰孩,還鬧到府衙來的,兩人必不是嬰孩的母親。
看似有理,同樣狗屁不通,難道正巧遇到黑吃黑不成?
又說,如果其中有一個是嬰孩的母親,此時必然會為自己舉證。
誰舉的證據充分,那嬰孩就是她的。
若是還辯不明白,就把這嬰孩跟她們關在一起。
餓上三天之后,必然就沒了奶水,誰愿意放血喂嬰孩,誰就是嬰孩的母親。
除此之外,還有最后一招,滴血驗親!
看到這個考生的答案,武媚娘心中都要扣三個六。
她知道,這家伙死定了。
這段時間她跟著李承乾,可是很清楚,李承乾是把最底層的百姓,放在第一位的。
就連在朝堂上,都三令五申,甚至都威脅上官員了。
這個家伙的答案,不能說不可行,但完全是為了斷案而斷案,不管嬰孩死活,也不管嬰孩母親死活。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