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李承乾先冷笑兩聲,然后反問道:“你可知道,為何會是兩個婦女來到府衙?
按照常理來說,只要其中一個舍得下狠手,就能把嬰孩奪過去,另一個選擇報案!
你可曾想過,為何會鬧到府衙?”
“這......”
這個角度看起來很簡單,但有些人就是讀書讀傻了的,就想不到。
說他們閱歷不夠也好,說他們讀書讀傻了也罷,反正就那么回事。
“不用你來回答朕,既然已經考完了,朕告訴你答案!
既然能鬧到府衙,就代表兩個婦女都很在意這個孩子。
其中想要搶奪孩子的人,也是鐵了心想要這個孩子。
不然的話,她難道不怕鬧到府衙被拆穿嗎?
這就是兩人能鬧到府衙,最根本的原因。
斷案的時候,犯案之人都是會向著自己說話的,作為判案的官員,絕不能感情用事。
不能先以自己的想法,來判定誰可能是搶孩子的人。
切入點很簡單,看看誰對孩子最在意,不就好了嗎?”
聽到李承乾說話的學子,有些大點其頭,嘴巴不由自主的翹起。
有些若有所思,甚至當場在自己頭上拍了幾巴掌。
為啥這么簡單的問題,他們就沒想到呢?
“基于這個根子,想要想到辦法破案,就很簡單了。
比如說,讓兩位婦人一人抓著嬰孩的手,一人抓住嬰孩的腳。
跟她們講,必須緩緩用力,誰能把孩子搶過去,誰就是孩子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