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到底是有多心虛啊?冤有頭債有主,心里有鬼才會敬畏至此吧?李聞溪心里嘀咕,繼續翻看記錄。
“周正身長約五尺五寸(約180),體型偏胖,小乞丐屬下目測約摸四尺半,比屬下還要矮半個頭。大約這么高。”她微微曲腿,比劃了一下大致高度。
“大人,您的身高與周正差不多,屬下斗膽,您站在此處,扮演下死者,屬下演那小乞丐,我們還原現場。”
“康裕,尋個還記得這屋內擺設的仆從來,重新布置一下,盡量還原。”康裕自然點頭應是。
一切準備就緒,林泳思站在屋內,李聞溪退出客院。
如果小乞丐是兇手,那么當時應該是這樣的:杜府的東墻根下有個狗洞,他進去之后,看到一進套著一進的深宅大院,有些無從下手,便胡亂選了條僻靜的,一路走進客院。
外院的客房在杜府靠東南的位置,距離不算太遠,因這一排房子長得很像,他便隨意挑了一間進去。
東西還沒偷到手,便被周正發現,想要逃離時,周正上前阻攔,小乞丐順手抄起水果刀,捅進他胸膛,刺破心脈,周正一刀斃命,小乞丐被人發現,人贓并獲。
李聞溪矮下身子,拿著一把小木劍,長度與兇器相同,站在林泳思對面。不到一米四與一米八的對比,有點慘烈。
舉刀,平刺,只能戳到林泳思小腹,上挑,才能夠到胸膛。
而周正身上的刀傷,是以平行的角度刺入的,小乞丐身高不夠。
如果換成死者當時是坐姿呢?
室內有兩套桌椅,無論林泳思坐在哪一套上,都不可能受傷后摔倒在周正死亡時所在的位置,而鐘叔當時驗看時也記錄了,死者死亡后沒有被移動過,這一點從現場血跡的分布上就能看出來。
也就是說,周正死時,排除坐著的可能性,以小乞丐的身高,平刺角度不可能形成周正身上的致命傷。
兇手另有其人,小乞丐沒有說謊。
“不知府上家丁小廝,在案發時有多少人行蹤不明?當值的人員之中,除去有人證,沒有作案時間的、請假外出的,剩下不能說明自己所在的,都找出來吧。”
周正已死了幾月有余,時間有點長,一一調查要費些功夫,林泳思很大度地給了寬限,他們明日辰末再來,到時候會將二黑子一并帶來,聽聲尋人。
一回到縣衙,林泳思便去向董縣令匯報。
“既確有冤情,那小乞丐的斬刑便押后執行吧。”董佑老臉有些掛不住,被下屬抓了錯處出來,實在有些丟人,他只慶幸之前沒有強烈反對林泳思再查此案。
董佑絕對算少有的真心愛民如子的好官,當聽說可能會有冤假錯案,且他還是主審時,他第一時間沒有考慮所謂上官的威嚴,而是想知道自己到底做沒做錯。
哪怕是個小乞丐的命,他也沒有枉顧,這一點十分難得。
“本官于刑名一事上確不擅長,泳思費心了。”
“董大人重了。小乞丐當時自行認罪,下官想,換任何一人去審,都會直接判案的,大人何錯之有。這小乞丐哪怕死罪可免,活罪依舊難逃,偽造口供,蒙蔽大人,應徒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