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昕主任與龔仲二人坐好后,并沒有立即開始實質性的談話,而只是禮節性地客套著,說一些不著邊際的事情。現在他們雙方雖說都不知道對方要說的是什么,但有一點是可能肯定的,那就是這次談話的內容不是一般的正常工作,而是有些特殊與敏感,這一點從他們彼此的表情與所坐的位置就可以看出來。因此,雖說他們事先都做好了思想準備,但真正面對時卻都顯得非常慎重,并沒有急于進入實質性議題。
此時此刻,龔仲心里思考的是如何開口,既將自己的來意以適當的方式表達出來,又能讓董昕主任理解,不為此嫉恨自己。畢竟董昕主任是他的直接領導,從某種程度上說,得罪領導就是自己與自己過不去,更何況他還處于非常時期,“黑山事件”還沒有最后了結,能夠不得罪領導還是不要得罪的好。龔仲雖說來之前已經做好了充分的思想準備,想好了怎么開口,但現在真正面對董昕主任時,他的心里還是沒有多少底氣。
當然不能因此懷疑龔仲的人品,畢竟龔仲只是一個小小的科長,這種當面撮領導屁股的事,其中的難度與微妙是可想而知的。相信任何人面對這種情況,都會有龔仲的這種心理,甚至比龔仲更過份。不過,敢于象龔仲這樣直面領導,當著領導的面打領導一巴掌的人,在機關里是很難遇上的。當然這并不是龔仲的智商有問題,也不是龔仲如何強勢。這只是一個財務工作者,在面對那些嚴重違反財經紀律行為時,是如何忠于自己的職業操守的問題。
在龔仲內心琢磨著這些問題時,董昕主任也沒有閑下來,他內心也在琢磨著,怎么為龔仲這個呆板頭腦好好洗洗腦,讓他明白在機關里工作,哪些事該管,哪些事不應該管;哪些工作是應該關注的,哪些工作是不能關注的。董昕主任對于財務人員,歷來就沒有什么好印象。他認為財務人員呆板,喜歡斤斤計較,不知道權衡變通,常常打著什么制度規定的幌子,與別人過不去。
董昕主任對財務人員的這種極端印象,是從他參加工作后第一次因為交流干部補貼問題,與當時的財務人員發生爭執而形成的,而且幾十年來一直沒有改變。那時董昕剛剛大學畢業參加,被單位派到下面去鍛煉。按江南局當時的管理規定,交流干部每天有十元錢的補貼。但文件中卻沒有明確規定,這補貼是工作補貼還是生活補貼。也沒有明確規定這“每天”是按自然天數計算,還是只按工作天數計算,而將非工作時間如周末、節假日等天數剔除。
而董昕剛好又是一個很計較小錢的人,正好當時他交流去的那單位的會計,也確實有些呆板,死腦筋一個,不會轉彎變通。試想一想,這樣二種性格的人絞在一起,加上那個交流干部補貼規定本身就有的漏洞,他們想不發生沖突都不可能了。果然不出所料,董昕第一次到財務上領取交流干部補貼時,就與那位會計發生了嚴重的沖突,最后直到反映到江南局,在龔仲的協調下才把這個問題解決。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那會計在審核董昕補貼天數時,認為那是工作補貼,只有工作時間有,非工作時間要剔除;另外,如果期間享受了出差補貼,由于出差補貼中包含了按天數計算的生活補貼,那位會計認為也應該剔除,不然就重復享受了。而董昕卻堅決地認為,交流干部補貼,應該按交流天數計算,沒有哪個制度規定有什么工作時間與非工作時間之分;另外交流補貼與出差補貼是兩回事,完全不搭邊,堅決不能剔除。
董昕與那位會計就這樣爭執起來。由于雙方都有個性,都堅持自己的觀點,都互不讓步,就連那單位的領導出面做工作也不行。結果實在沒有辦法,只得求助于江南局財務處。當時龔仲在財務處負責內部審計,下面有什么疑難問題,一般都先咨詢他。龔仲接到電話后,開始感覺有些好笑,雖說沒有制度明確規定,但這是小問題,說白了就是幾十元錢的問題,雙方好好溝通一下就行了,根本沒有必要這樣爭執,也不涉及到什么制度規定。
但董昕與那位會計都不接受龔仲的這種勸說,硬是要有一個明確的說法,一定要搞個對錯出來。龔仲沒有辦法,只得去人事處請求支持。因人事處是負責交流干部管理的,交流干部的待遇問題,就是由人事處給政策,財務上負責落實。當時人事處長就是現在的伍鋼副局長。他聽了龔仲的匯報后,咨詢了一些財務上的政策法規后,對龔仲問道:“龔科長,你是財務方面的專家,你認為應該怎么處理這個問題好?”
龔仲回答道:“伍處,每天十元錢的交流干部補貼,對單位來說是小錢,但對個人來說卻不一樣。這不但是生活上的補貼,更是組織上的一種關懷。再說交流干部離開自己的家,到下面去工作也不容易,要面臨很多困難。他們相對于組織而,是弱勢群體,我們的政策應該偏向于弱勢群體。我個人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統一規定,交流干部補貼,一律按自然天數計算,一個月多少天就補貼多少天,不考慮其他任何情況。這樣操作起來最簡單明了,也不會引起任何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