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在歷史上的老婆里面,呂布先下手為強,占有了杜夫人杜秀娘的處子之身,繼而占有了鄒夫人鄒晴,隨后又占有了卞夫人卞玉兒、丁夫人丁嵐、尹夫人尹馨,而因曹操被袁紹所殺,曹操最后一個愛妾,曹沖的母親徐夫人徐環也被呂布據為己有。
為了不刺激曹仁、曹純、樂進等曹操舊將,呂布特意征求了他們的意見,說愿意替結義兄長曹操照顧他的妻妾,曹仁等人現在已經完全隸屬于呂布麾下,曹操僅剩下的兒子曹彰也被呂布收為義子,另外一個兒子曹植分明就是呂布和卞玉兒的私生子,曹仁知道曹家已經不可能再有曹操那時的顯赫了,所以縱然他心里有些不愉快,也只能笑著同意了。
呂布并沒有馬上迎娶了徐夫人徐環,因為他正在著手布置一個新的政治改革,這個制度并非是劃時代的,但卻是呂布決定要堅持貫徹下去的,因為貫徹下去,就會令貪腐官吏聞風喪膽。
檢舉人分成制度,檢舉告發貪腐官吏的民眾可以按一定比例,分享最后被收繳的貪腐官吏的家產。
呂布推出這項制度,珠玉在前的便是漢武帝劉徹。
漢武帝時期,接連發動對匈奴的戰爭,出現了財政困難,為此,漢武帝制定了針對富裕階層征收資產稅的“算緡令”,要求商業和手工業從事者申報自己儲藏的貨物資產,并對他們分別征收12%和6%的資產稅,漢武帝為了貫徹這項政策,隨之又頒布了“告緡令”,鼓勵對那些隱瞞財產的人進行告發,把被告人的一半財產分給告發人。作為獎賞。由于漢武帝施行嚴刑峻法,鼓勵民間檢舉,凡告發藏匿家產的者,一經查實賞一半給他,因而誰都不敢隱瞞家庭財產,漢武帝很快就聚起了再度發動戰爭的資財。可惜漢武帝死后。檢舉告發制度隨之廢除,于是藏匿家產者逐漸增多。
呂布效仿漢武帝劉徹,是效仿法令的精髓,但絕對不是用于征收資產稅。
呂布認為劉徹搞得那個征收資產稅,很有涸澤而漁的架勢,實際上損害了中產階級,中產階級一旦破產便迅速淪為赤貧,構成穩定社會的中堅階層的中產階級一旦消失,剩下的便是世家大族達官貴人、貧窮百姓。貧富分化極其嚴重,缺乏中間階層來緩和矛盾,這就埋下了東漢時期根本矛盾的禍端。
呂布可以負責任地說,劉漢的敗亡不只是始于光武帝劉秀,更始于漢武帝劉徹。
呂布現在抑制世家分裂世家的同時,還在積極地扶持廣大貧窮民眾富裕起來成長為中間階層,世家子弟另立門戶后很多就從權貴變成了中產階級,如此一來。再過一二十年,一個穩定的龐大的中產階級便會形成。到時候一個穩定的社會就會形成,到時就不會再有那么多尖銳的階級矛盾。
歸正題,呂布對漢武帝劉徹的告緡令做了重大調整,不再用這個檢舉告發分成制度去搜刮民脂民膏,而是用來遏制貪腐官吏,更是調動所有中下層民眾的積極性去監督遏制官員腐敗。
呂布之所以推出這個制度。也是被情勢所迫。
呂布跟御史大夫田豐曾調查過東漢王朝這一百年的反腐歷程,呂布看完了所有反腐記錄后,不得不承認,東漢朝廷根本沒有反腐的決心和意志。
東漢朝廷雖然在大漢律令里規定了普通民眾享有對官員違法行為薦舉的權利,卻根本沒有規定該如何保障檢舉人的人身財產權益。揭發舉報官吏貪腐的民眾遭遇貪腐官吏的打擊報復,甚至被殺害,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了。
明帝時期,荊州長沙郡曾有一個小吏,叫做陳青,他向有關衙門署名舉報當地郡丞葉東的腐敗劣跡,由此揭露出荊州長沙郡十多名官吏的腐敗串案,雖然那些官員在明帝的震怒下,都得到了處理,但那些官員都是世家豪門子弟,他們家族勢力龐大,屢次對陳青進行了報復。陳青始終認為有關衙門會保護他的合法權益,結果卻令他大失所望。他每次被恐嚇、毆打或家庭被騷擾,都向御史臺、廷尉以及地方有關衙門報案,并提供了很多破案線索,然而最終還是不了了之。雖然其中不能排除一些人為因素,但缺乏檢舉人保護法令的支撐,是陳青屢遭報復的根源所在。
桓帝時期,冀州刺史程高的腐敗案中,令人深思的是,盡管舉報人郭允最終取得了勝利,將程高舉報到了御前,但他舉報所付出的成本,遠遠大于程高打擊報復付出的成本。郭光允不但付出了長達八年的時間成本,而且付出了遭受殘酷迫害的巨大成本,被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再后來是被開除官職,其家人親朋近二十多人先后受到牽連,精神遭受打擊的同時,身體也遭受摧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