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呂布實行十品官制之前,朝廷都是用俸祿來定官員的品級,如萬石,大將軍、三公等為,月錢12000,谷200石;中二千石,九卿、州牧等,月錢9000,谷72石;真二千石,州刺史、太守等,月錢6500,谷36石;比二千石,光祿大夫等,月錢5000,谷34石;千石,丞相長史等,月錢4000,谷30石;六百石,大縣縣令等,月錢3500,谷21石;四百石,大縣縣丞、縣尉等,月錢2500,谷15石;三百石,小縣縣長月錢2000,谷12石;二百石,小縣縣丞、縣尉等,月錢1000,谷9石,一般佐吏只有8斗月谷。
大漢此時的一個五銖錢的購買力約等于后世的1元人民幣,1石谷約相當于30斤谷,大概是100錢,由此可知,一個相當于后世省-委書記的州牧,俸祿不過只有一萬六千多錢一個月,可見東漢時期官員的俸祿相當一般,而一般的佐吏比后世偉大的臨時工們還要慘,一個月只能領約等于八十錢的8斗谷。
相比之下,呂布準備看齊的北宋,官員俸祿之優厚,在歷代王朝中是數一數二的。
宋朝宰相、樞密使一級的高官,每月俸錢三百貫,春、冬服各綾二十匹、絹三十匹、綿百兩,祿粟月一百石;地方州縣官員,大縣縣令每月二十貫,小縣縣令每月十二貫,祿粟月五至三石。正俸之外,還有各種補貼,如茶、酒、廚料、薪、蒿、炭、鹽諸物以至喂馬的草料及隨身差役的衣糧、伙食費等,數量皆相當可觀。
最典型的例子便是包拯,這個歷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之所以有底氣清廉一生,就是因為他每年有19200貫的貨幣收入,還有240捆柴禾、480捆干草、15稱木炭、180石小麥和2180石大米的實物收入,折合到后世,不下千萬的收入,有這么多錢就犯不著貪腐了。
但若是把包拯放到明朝,他能不能成為第二個海瑞,還真的很難說,畢竟海瑞那樣的極品清廉人物是幾百年都難得遇到一個,呂布更不能像朱元璋那么變態地要求每個官員都像海瑞。
最近兩年來,冀州、并州、朔州等州郡在治理水利、治理蝗災、提高作物畝產量上卓有建樹,田賦收入是芝麻開花節節高,隨著陸上絲綢之路和海上絲綢之路都陸續打通,跟其他勢力、塞外異族的貿易也做得有聲有色,特別是打擊了相當一部分欺行霸市搞壟斷的世家大族之后,中小商人的生意火紅起來,官府收上來的稅越來越多,朝廷有錢了,就可以搞有限度的高薪養廉。
呂布縱向地分析了歷史上各個朝代官員的薪俸標準,又縱向地分析了現在大漢各個勢力官吏的薪俸,又根據現在的物價水準,制定了一個官員薪俸標準,這個標準遠高于明朝,遠低于宋朝,略高于現在大漢治下其他敵對勢力的官員薪俸。
根據這個薪俸標準,一個像亭長、亭尉那樣的從十品官,一個月可領二十石糧食、二千錢,約折合四千錢,再加上他們家里有田地,完全可以養活一家五口,此外還有盈余;再往上,每一品里面的正、次兩級有十分之一的薪俸差額,而每一品之間的薪俸是按照二分之一的標準往上遞增,而一個像司空崔烈那樣的一品官,一個月可領一千石糧食、十萬錢,約折合二十萬錢,此外還有將近一千畝地,養活一個大家族和幾十個仆人是沒有問題的,以此可見,不論是大官還是小官,他們明面上的收入都顯著地高于以往。
但這樣一來,他們就沒有灰色收入了,可他們有廉政獎,若是一年到頭沒有廉政問題,他們在年終可以多獲得兩個月的薪俸。
此外,根據他們的政績,會有政績獎金,不同的衙門有不同的政績考核辦法,這些政績獎金實施細則都是很有激勵性的,若是政績卓越,政績獎金可能是他們原來薪俸的數倍甚至數十倍。
呂布不希望再有治政能吏死后全家清貧致死的悲劇發生,像呂布現在麾下的呂岱、田豫等許多能臣在歷史上都是善于治政又極其廉潔,結果不論是曹魏還是東吳朝廷都漠然置之,使得能臣家屬孤苦無依。
呂布在每個州郡縣里都設有廉政資金,若是官員在生活上遇到了困難,都可以向廉政資金申請援助,以后可以從薪俸、政績獎金里面扣除。
一以蔽之,呂布設置各種制度,保證鄴城朝廷治下的官員在衣食無憂之外還有閑錢去消費,甚至完全可以過上體面的生活。
呂布已經如此仁至義盡了,若還有人貪腐,那就是找死。(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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