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一臉歉意地點了點頭:“對,他們急用。”
那對小情侶跟著附和道:“實在抱歉,我們馬上結婚了,但是預算有限,只能買得起這套房子。”
童欣再次揚起手,說道:“跟你們沒關系。
說完,她又對房東說道:“吳哥,我不管你賣不賣這房子,但是你呢,至少得提前半個月到一個月通知我吧?更何況我才交了一個季度的租金,這才過了不到一個月呀!”
房東依舊是一臉為難的表情,說道:“你看這樣行不?我把這一個月的租金全退給你,包括你之前的押金……你就當幫大哥這個忙,成嗎?”
童欣有些動搖了。
但我卻感覺這個房東就是存心的,說得那么可憐兮兮的。
且不說真假,就算是真的,他也不該這么明目張膽的闖進別人家里。
于是,在童欣沉默時。
一直沒說話得我,當即開口道:“這怕是不太行吧!你是不懂法嗎?要不要我幫你普及一下?”
“聽好了!房子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其使用權就歸租客所享有了,在租客享有使用權的期間任何人在沒有經過租客允許的情況下私自進入出租房都屬于違法行為。”
“明白了嗎?”
我這一番話說完后,房東直接就愣住了。
我繼續看著那對年輕情侶,說道:“還有你們,當然你們很無辜,但是大家都是年輕人,就算不懂法,也知道不能擅自進入別人住處嗎?”
“嚴重的后果我就不嚇你們了,我就這么說吧,我要說這房子里我丟失了一件價值連城的東西,你們也是有連帶責任的。”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