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振國回答了,卻又像是沒有回答。
陳繼民看著他,眼神復雜,這小子什么時候搭上了四機部和國防工辦?
他很好奇,但是涉及這兩個部門,又沒辦法多問,只能嘆了口氣說,“你好自為之,那幫公安不會那么輕易放過你的。”
趙振國一震。
是啊,縱火是凌晨,公安局上午就來了。
除非......舉報人在縱火之前就已經準備好了舉報材料,甚至可能,縱火和舉報是同一伙人的連環計!
如果真是這樣,那對手不僅狠辣,而且深諳體制內的游戲規則。
“主任,那我......”
“你先按公安局的要求寫材料,該說的說,不該說的別說。”陳繼民吐出一口煙,“倉庫那邊,我會想辦法,讓指揮部保衛處介入,以‘保護前指關聯物資’的名義,派幾個人過去。這樣,公安調查歸調查,東西的安全我們先保住。”
要不是鄭主任之前暗示他要保護好趙振國,他才不想趟這趟渾水。
——
離開陳繼民辦公室,趙振國心情沉重卻又有了一絲方向。
他回到工地,給周明遠打了個電話。
剛打完電話,李建敲門進來,遞給他一封信。
“趙顧問,門衛剛送來的,說是個小孩跑來說‘給趙叔叔’。”
信沒有信封,就是一張折疊的紙。趙振國展開,上面只有一行用鉛筆寫的字,字跡歪斜,像是左手寫的:
“火是警告,下次是水。東西交出來,人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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