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振國同志,這兩位是市公安局的同志。”陳繼民介紹,語氣平淡,但眼神復雜,這趙振國可真能找事兒。
為首的公安出示證件:
“趙振國同志,我們接到實名舉報,反映你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國家進口物資,并私自藏匿、意圖倒賣。請你配合調查。”
舉報?侵吞?倒賣?
趙振國瞬間明白了,這是沖著南匯倉庫來的!
而且,對方升級了手段,從“打投辦”的行政調查,直接升級到了公安經偵的刑事指控!
不知道這跟昨晚上放火燒倉庫的人有關系沒?
“同志,這完全是誣告。”趙振國保持鎮定,“我所有工作都按程序進行,有據可查。請問舉報人是誰?有什么證據?”
公安公事公辦:“舉報人我們暫時不能透露。至于證據,我們正在調查。現在請你交代,你在南匯地區是否租用了一處倉庫?里面存放了什么?”
陳繼民在一旁開口,語氣難得地帶上了一絲回護:
“小趙,有什么事就說什么事,組織上不會冤枉好人,但也不會放過問題。”
趙振國知道,陳繼民這是在提醒他:該說的說,不該說的別說。
“南匯倉庫確實有,是我通過私人關系臨時租用的,用于存放一些從老美。處理回來的、有研究價值的廢舊零部件。”
趙振國選擇部分坦白,“這些零部件已經陸續提供給相關研究單位,有接收記錄可查。存放期間,我們還遭到了不明身份人員的縱火破壞,正準備向組織匯報。”
陳繼民聽了趙振國的話,微不可查地瞪了他一眼,啥研究單位,他怎么不知道?
這家伙又偷偷干了點啥?
當著公安的面,陳繼民忍了又忍,還是忍住了,沒有出聲發落趙振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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