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么大的人了,哪需要你們照顧嘛。”沈美麗不甚在意,“我現在身體好得很,能夠自己照顧自己。”
“妹妹說的對。”許北冥加入勸說行列,“媽,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覺得住妹妹家不自在,那就跟我住,我現在租的房子足夠寬敞。”
對于自己母親的思想,許北冥再清楚不過。
在她的觀念里,可以和婚后的兒子一起住,但不能和婚后的女兒女婿住。
這樣會影響他們的感情,更會讓人說閑話。
就農村的傳統觀念而,鮮少有岳父岳母住女婿家的。
開車的司慎行建議道,“媽,如果跟我們住不習慣,我單獨給你安排一套房,你看行嗎?”
一聽這話,沈美麗忙揮手道,“不不不用,我就是覺得老家住著習慣些。”
“什么習慣不習慣,我不同意。”許北冥語氣略帶強硬,“你在身邊我才放心,你不用擔心其他的,我現在的工資足夠養活你。”
其實,許北冥心里挺愧疚,上一段婚姻中,基本上所有的工資都給了前妻。
母親這里反倒忽略了,只有偶爾回去,偷偷塞幾百塊錢給她。
沈美麗突然不知道該說什么了。
站在孩子們的角度想,他們的出發點是好的。
但站在她的角度想,就不想給孩子們增加負擔。
沉默了幾秒,沈美麗找到了一個理由。
她對許北冥道,“你以后也是要找女朋友的,她肯定不喜歡我跟你們住一起的。”
現在的年輕人,婚后媳婦兒大多數都不喜歡和婆婆住一起,很容易產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