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南瀟覺得貪婪是人的本性,貪婪沒有什么錯,只要取得錢財的方式都是正當的就可以。
陸小萍和吳樊結婚,她成為吳家的一份子,她想去獲得吳家的財產,這沒什么,能得到是她的本事。
但事到如今,吳家都那個樣子了,南瀟覺得聰明一點的做法,是趕緊從那個圈子里跳出來。
陸小萍可以不和吳樊離婚,畢竟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吳倩這個人是完蛋了,可吳樊還有吳夫人、吳先生三個人并不是完蛋了,頂多這三個人沒辦法維持往日榮光,但他們剩下來的那些錢,下半輩子也花不完。
在這種情況下,陸小萍應該不要盯著不讓陸家階層下落了,就順其自然,帶著孩子回陸家生活。
等過幾年吳樊出來,她要是還想和吳樊過日子,那繼續和吳樊待在一起,她也能擁有花不完的錢這就夠了。
可陸小萍仿佛入了魔一樣,一定要讓吳家維持一流家族的風光。
而且她還要在吳倩面前耀武揚威,讓吳倩看到這個光榮富有的家族全部都歸她所有,讓所有人看到她的成功。
陸小萍一定得這個樣子才行,她受不了吳家階層掉落。
陸小萍的希望就是吳樊不能有事,吳倩被判無期才好,吳夫人、吳先生怎么判都無所謂。
吳先生是進去了,可只要吳樊沒事,吳氏集團就依然能夠保持榮光。
并且吳先生進去的話,對吳樊來說沒準兒還是一件好事。
董事長進去了,吳樊這個備受信任的親兒子,可能就會像謝承宇那樣升職為自家集團的董事長,同時還能兼任大總裁,那陸小萍不就是董事長夫人了嗎?
陸小萍是個野心大的人,她真的有可能這么想。
可陸小萍的希望,哪有可能成功?